婚后父母給的錢也算共同財產嗎


婚后父母給的錢也算共同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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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婚后父母給的錢一般情況下也算夫妻的共同財產,除非是明確指出僅贈與給夫妻中一方的,則屬于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夫妻的共同財產是指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內所得的財產 , 包括有工資、獎金、生產、經營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以及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等 。
【婚后父母給的錢也算共同財產嗎】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經營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夫妻一方的財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