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買房可以只寫一方的名字嗎


夫妻買房可以只寫一方的名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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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買房可以只寫一方的名字嗎】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在夫妻婚姻存續期間購買的房子,夫妻雙方沒有明確約定的話,房產證上只寫其中一個人的名字,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但是可以在一個人的名字后面標注“單獨所有”,標注了“單獨所有”的房產,是該方獨有 。另外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可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