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后多久能復婚 離婚多久才能復婚( 二 )


二、訴訟離婚
夫妻雙方單方提出離婚,另一方不同意離婚或者雖然雙方都同意離婚,但在共同財產的分割和對子女的撫養、教育、醫療費等的問題上未達成協議,離婚訴訟當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遞交離婚訴訟狀 。訴訟離婚相對是比較費時費力的,但假如雙方不能達成離婚協議,這也就是必經的一步了 。
【協議離婚后多久能復婚 離婚多久才能復婚】協議離婚有什么條件?
根據《婚姻法》和《婚姻登記治理條例》的規定,準予協議離婚登記的法定條件是:
1)、申請離婚的當事人雙方應是自愿離婚 。對于一方要求離婚,婚姻登記治理機關不予受理 。
2)、申請離婚的當事人雙方應對子女撫養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 。對于雙方要求離婚,但是對子女撫養、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處理事項未達成協議的,婚姻登記治理機關不予受理 。
3)、其他不予協議離婚的情況是一方或者雙方當事人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或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婚姻登記治理機關不予受理;未辦理過結婚登記的,婚姻登記治理機關不予受理 。
現役軍人離婚該怎么辦?
按照婚姻法的規定,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這里的重大過錯是指軍人一方有下列情況之一: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非軍人一方提出離婚,假如軍人一方不同意,且軍人一方沒有重大過錯,則不會判決準予離婚 。軍人一方提出離婚則不受限制 。
什么情況下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婚姻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女方在懷孕期間和分娩后一年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 。”
但是,婚姻法第三十四條還規定:在女方懷孕期間和分娩后一年內,“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哀求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說,法律雖然限制男方在女方懷孕和分娩后的一定期限內的起訴權,但在特別情況下仍可受理男方的離婚哀求,這里,要害是看哪些情況屬于“確有必要”而不受此限制 。從審判實踐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關司法解釋看,“確有必要”的情況,目前一般是指女方因通奸懷孕(不包括女方婚前與他人發生性行為而導致懷孕)的情況 。男方在女方通奸懷孕后或在女方分娩一年內提出離婚訴訟的,法院就應受理 。另外,女方分娩后一年內,男方仍舊不能提出離婚 。從立法精神上看,法律上限制男方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內的離婚起訴權,不但是為了嬰兒的正常發育成長,也是為了女方的身心健康 。
夫妻中一方無民事行為如何離婚?
一、夫妻一方有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情況,只能提起訴訟離婚 。《婚姻法》規定的離婚,要求是夫妻自愿離婚,假如一方已經沒有民事行為能力,就談不上自愿了 。由此可認為,夫妻一方無民事行為能力,就不可以通過協議離婚,無民事行為能力一方的其他親屬不能代理其進行離婚協議 。在這種情況下,如夫妻中一方有無民事行為能力,向婚姻登記部門提出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部門不予受理,應告知他們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
二、在訴訟中,無民事行為能力一方的親屬首先要確定法定代理人代其訴訟 。法定代理人的范圍:父母、成年子女、有撫養關系的成年兄弟姐妹,假如沒有上述范圍的法定代理人,可根據民法、民訴法規定的方式確定法定代理人 。
三、這種離婚訴訟,可以協議結案 。無民事行為能力一方的法定代理人可以與對方就離婚、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達成協議,如不能達成協議,可由法院直接判決結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