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后多久能復婚 離婚多久才能復婚( 五 )


(1)喪失勞動能力或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維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讀的(高中以下的學歷教育);
(3)確無獨立生活能力和條件的 。
1對方造假“債務”怎么辦?
造“假債務”也是離婚案件中常見的問題; 。比如,原先父母贈與購房款,現在補寫一張“欠條”企圖變成借貸關系;甚至直接找親朋偽造欠條;自己股市中的錢說是替他人炒股的資金 。擔心對方造假,是離婚訴訟中當事人最大的顧慮之一 。其實,您也不必過于擔心 。法院有一定的訴訟規則,“造假”也并不是那么輕易得逞 。目前,理論界普遍的觀點是,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中,不宜直接對債務問題進行處理 。
法院通常的作法是,假如一方當事人對債務不予認可,通常對債務不予實質審理,而是建議債權人另案起訴 。“造假”要面臨鑒定、質證的考驗,還要面對婚姻法規定的不分、少分的后果,甚至參與人還要承擔偽證罪的刑事后果,因此,“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只要注重訴訟權利與技巧,訴訟中對方“造假”問題,可以防范和解決 。
1在什么情況下,無過錯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哀求損害賠償: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
根據相關司法解釋,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 。
1找不到“第三者”的證據怎么辦?
由于新婚姻法中規定了無過錯方可向過錯方索賠,所以一旦婚外戀被法院認定,無過錯方就可在財產分割上占得先機 。但由于取證難,大多數婚外情離婚案能被認定的曲指可數 。直接能證實婚外情的證據很難取證,有的原告在向法院起訴時,為主張對方存在婚外情,列舉了大量的證人證言,但這些證據都屬于間接證據,在沒有直接證據支撐以及對方否認的情況下,都會被法庭否定 。所以要取證實“第三者”的證據就要找出要害的證據,否則花這么多精力和金錢去取沒有實質意義的證據,是不合算的 。
20、認定“第三者”的哪些證據是要害?
現有的離婚案件,近一半涉及到婚外情問題 。很多朋友為找不到對方有“第三者”的證據而心煩 。間接證據不認定一般當事人只能拿到電話清單、通話記錄、短消息內容、相對親昵的照片、證人證言,甚至堵在門外等 。這些證據只是間接的證據,其證實力相對較小,一般法院不會因這些證據而認定對方有過錯 。
以下五類要害證據法院是會取信的 。
一是“保證書”、“道歉書”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寫下的表示悔改的書面證據 。
二是嫖娼事件被查處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筆錄;
三是單位查實職工的婚外情后,有時會對其生活作風問題作出處理,會有一些處理材料;
四是雙方來往的書信、短信、電子郵件等,此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短信、電子郵件等均應先做一公證,再提交法院為宜;
五是捉奸在床,收集這類證據難度很大,可通過拍照攝像取得,但要注重不能侵犯隱私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