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詳細需要什么手續及證件 離婚需要帶什么證件和什么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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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詳細需要的手續及證件如下:
雙方戶口薄原件;
雙方身份證原件;
雙方結婚證;
雙方當事人共同擬定的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二張兩寸單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
【法律依據】
【離婚詳細需要什么手續及證件 離婚需要帶什么證件和什么手續】《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愿離婚的,準予離婚 。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 。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并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
免費法律咨詢法妞問答免費法律咨詢進入專欄婚姻存續期間,不得不知的那些事作者:法妞問答19.9幣0人已購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