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一律按新規處理 新民法典2021年新規離婚財產分割

2021年一律按新規處理 新民法典2021年新規離婚財產分割

這些年,我國的離婚率逐年提高 。2019年,依法辦理離婚手續470.1萬對,從2003年開始,離婚率持續增長 。
為了減少一些夫妻因為沖動離婚,《民法典》設置了“離婚冷靜期”,希望大家可以珍惜來之不易的緣分 。
然而,一對夫妻相伴到老確實不輕易,假如實在過不下去,只能選擇離婚 。離婚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協議離婚,一種是訴訟離婚 。
假如雙方在離婚時可以協商好,協議離婚也算好聚好散 。假如協商不成,因為孩子撫養權或者財產分割產生爭吵,就需要申請訴訟離婚了 。
央行的數據顯示,城鎮家庭的資產中,房產占比超過70% 。不少家庭為了買房,背負20到30年的房貸 。一旦夫妻走到離婚的地步,了解好房產分割相關的法規,更好地保護自己的財產,就顯得很重要了 。
按照不少人的想法,假如婚后買的房子,屬于雙方共同財產,離婚時應該一人50%,但實際上,《民法典》在2021年1月開始實施,新規對離婚房產分割有不少新規定,即使是雙方共同出資買房,離婚時也不一定各分50%,大家注重了 。
離婚后房子各50%?2021年一律按照新規處理,夫妻不用再爭了 。
第一,屬于個人財產的房產,離婚后也屬于個人 。
《民法典》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繼續或者贈與合同中明確只歸一方的財產,屬于個人財產 。
而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繼續或受贈的財產,知識產權收益,屬于共同財產 。
假如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買房,沒有房貸的,離婚時房子屬于個人 。
假如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買房,有房貸的,婚后以共同財產還房貸,共同還貸部分和房產增值部分屬于共同財產 。
假如夫妻一方在婚前,繼續或者受贈房產,無特殊說明的,也屬于個人財產 。
舉個例子,老王在婚前有一套市值200萬的房子,全款付清沒有房貸 。婚后,老王的妻子小李以給孩子買學區房的理由,要求老王將婚前房產賣掉,重新買一套大房子 。房屋售價300萬 。老王用這300萬元貸款買了一套總價500萬元的房子 。兩年后小李以感情破裂為由提出離婚,要求分割這套房子 。
老王很困惑,這套房子都是自己出的錢,應該屬于個人財產 。實際上,假如老王不賣房,這套房子屬于老王的婚前財產 。但是,他后來重新買的房子是在婚后購買,還房貸也是使用了夫妻共同財產 。因此,這套房子已經不是老王的婚前個人財產了 。
第二,屬于共同財產的房產,協議不成的,按照三大原則辦理 。
《民法典》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可以由法院判決 。
兩人結婚前,雙方出資購房,登記在兩人名下的,按照共有財產處理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不管是夫妻一方誰出資買的房,都屬于共同財產 。
因為婚后取得的工資或者獎金、投資收益,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用共同財產買的房子,在離婚時參與分割 。在分割時,由法院按照財產的詳細情況,參照照顧子女、照顧女方和照顧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
照顧子女的情形 。假如婚后,以夫妻共同財產購房,登記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假如真實意思確實是將房屋認定為未成年子女的財產,則房屋為未成年子女的財產,房子由撫養孩子的一方暫管 。
照顧女方或無過錯方的情形 。舉個例子,馬某和吳女士于1996年登記結婚,婚后24年,馬某多次出軌,吳女士忍無可忍,向法院起訴離婚 。吳女士名下有一套市值200萬的房產,這套房子是吳女士2013年買的,之后兩人共同還貸,2020年登記在吳女士名下 。馬某認為,吳女士需要支付自己近4成的房屋折價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