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可以要求賠償嗎 離婚女方要求生育補償

男方可以要求賠償嗎 離婚女方要求生育補償

俗話說的好,家家都有一本難念的經 。在一個家里,夫妻關系 又是最輕易出現問題的家庭關系 。假如在懷孕期間,夫妻出現了嚴峻的矛盾,已經鬧到了離婚的地步,妻子在丈夫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打胎,男方可以要求賠償嗎?
【男方可以要求賠償嗎 離婚女方要求生育補償】關于男女雙方的生育權,法律又有哪些規定?快來和小編一起看看吧!
首先,法律規定:男女雙方都有生育權根據我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在實行計劃生育中負有共同的責任,同時也享有生育的權利 。
也就是說,男性同樣享有生育權!
生育權既包括生育的權利也包括不生育的自由,也就是說生育權也包括“不生育”的權利,男女任何一方都可以決定生育或者不生育,對方無權干涉!
其次,法律明確規定:女方可以自主決定終止妊娠我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婦女有生育的權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 。
也就是說女方有權利在懷孕期間決定不生育即終止妊娠 。
之所以法律給女性如此充分的權利,是因為女性在現代社會仍處于弱勢地位,在照顧、撫育子女方面履行著更多的義務,在懷孕、生育和哺乳更是承擔著丈夫無法代替的艱辛和風險!
最后,法律規定:男方不得向女方索要損害賠償根據我國婚姻法解釋規定,丈夫以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權為由哀求損害賠償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但是,夫妻雙方因生育問題發生糾紛感情破裂,經調解無效法院應準予離婚 。也就是說很多離婚案中,男方找女方私自墮胎的“茬”要求賠償,是不會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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