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三種情況不要容易探視孩子 離婚后最好不要看孩子

這三種情況不要容易探視孩子 離婚后最好不要看孩子

婚姻假如不是到了雞飛狗跳,相看就生厭的地步,誰也不愿意走到離婚這一步,尤其是有了孩子的夫妻 。拖著很多年也不想離婚,總抱有一絲念想,覺得對方會改變,這個家自己努力撐著,維持著,哪怕自己再吃苦,也心甘情愿 。
可一每天過去,夫妻感情沒有絲毫的改變,除了爭吵,就是冷戰,希望被一點點蠶食,絕望了一每天增加,心也跟著死去 。覺得這樣下去,自己會瘋掉,唯一讓自己還有感覺的就是孩子在身邊相依 。
離婚不是沖動,是努力之后看不到曙光,不想被黑暗折磨死去的逃生 。離婚后也許讓女人心痛的就是沒有條件去爭取撫養孩子的權利,也沒有能力去撫養他們的無助 。探視孩子成為女人解決相思之苦的唯一途徑 。可離婚后發現探視并不想自己所想的那樣輕易,前夫也許會阻撓,也并沒有自己所想的那么美好 。也許以下三種情況,不去探視孩子才是真正地愛孩子愛到了骨子里 。
第一種:孩子很小,沒有記憶 。
假如離婚時孩子還小(4歲左右),對媽媽根本就沒有多長記憶的影子,也許時隔一個多月,孩子就會把自己給忘記 。哭鬧了幾天,就徐徐適應了周圍的人 。媽媽的離去孩子并沒有多長眼淚和心痛,也許孩子的剛強往往勝于成人 。
自己假如以后做不到時常陪伴孩子成長,那就讓孩子早一點接受這個現實,至少此時的痛,孩子沒有記憶 。
第二種:孩子憎恨,厭惡,不理解自己 。
假如離婚時孩子已經有了很深的記憶(10歲左右),父母的離婚已經給孩子造成了嚴峻的傷害,這種傷害并不是爸爸或者媽媽偶然探視幾次就能彌補的 。那深深的傷也許只有孩子自己靠著歲月,時間的流逝,自己的長大而慢慢愈合 。
在父母探視的那一刻,孩子也許表現出來的并不像自己所想的那樣期待,那樣欣喜若狂,也許孩子更多的是一言不發,是發瘋似的讓自己滾開 。因為孩子知道這短暫的相聚會讓自己瞬間快樂,可消逝得會更快,過后自己依然會變得更加思念、痛苦和孤獨,自己還是個沒有媽的孩子 。
假如母子相見是一種仇恨和雙方都痛苦的回憶,那就接受這告別之苦,因為終究人生是一個人走過 。再說,你的探視也給不了孩子內心想要的東西——母愛和陪伴 。
第三種:雙方或一方已經再婚,有了自己的家庭和孩子 。
假如前夫已經再婚,建立了自己的新家庭,自己再去不斷地探視孩子,那無意給前夫的生活帶去不少的麻煩,甚至是感情上的傷害 。假如孩子已經融入新的家庭,生活的很幸福,何必為了自己的思念而去打攪孩子 。
假如自己也已經再婚了,又和現任有了自己的孩子,那自然要以現在的生活為主,和過去的感情和生活都要有意地去隔離,究竟前夫和前夫的孩子都只是自己生命中的一個過客,終究都會離自己而去,包括現在所擁有的一切 。
所以離婚后不去探視自己的孩子,并不是心狠,更不是無情,也許其中有著更多的心酸和眼淚,不去探視,并不代表不愛孩子,也許愛得更深,這份痛讓自己來承受 。
【這三種情況不要容易探視孩子 離婚后最好不要看孩子】探視孩子最好的辦法就是尊重孩子,孩子需要自己的時候去探視,孩子長大后理解了自己,這份親情自然會繼承 。離婚后的雙方要懂得孩子怎么生活幸福,能夠健康成長,那才是最好的給予,當然撫養費還是要出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