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起訴離婚不成的 離婚駁回后多久重新起訴

第一次起訴離婚不成的 離婚駁回后多久重新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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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于離婚案件,假如夫妻雙方不能協議離婚的,其中一方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訴離婚 。從實務經驗來看,假如對方果斷不同意離婚,又沒有證據證實存在法定離婚理由的,原告第一次起訴時,法院不會判決離婚,會給雙方一個和好的機會 。那么,第一次起訴離婚不成的,需要多久后再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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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起訴離婚不成的,需要多久后再起訴離婚?
北京盈科(武漢)律師事務所孫志軍律師解答: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的規定,判決不準離婚和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判決、調解維持收養關系的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又起訴的,不予受理 。
由此可以得知,假如原告要求離婚的訴請沒有得到法院支持,那么通常在判決生效后6個月內原告是不能再提起離婚之訴的 。但此條規定的前提情況是“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假如在6個月內出現了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就可以不受該條的限制,即可在不足6個月的時間再次提起離婚訴訟 。
當然原告也可以選擇撤訴,人民法院在裁定準予原告撤訴時,也應當告知原告撤訴后6個月內再起訴有可能不被受理的后果 。因此,這種情況不屬于法律規定的“新情況、新理由” 。
另外,6個月時間的起算,要注重,調解和好的,要從調解書被雙方當事人簽收之日的次日起,計算6個月;判決不準離婚的,自判決書被雙方當時人簽收之日的次日起計算15天上訴期,上訴期滿之日的次日起計算6個月 。
孫志軍律師解析:在第二次起訴離婚時,需要注重的問題有:
【第一次起訴離婚不成的 離婚駁回后多久重新起訴】首先,訴狀的書寫 。第一次起訴離婚時已經寫過離婚訴訟書了,但是法院駁回了自己的離婚哀求,所以才會有第二次離婚訴訟書的出現,那么第二次離婚訴訟和第一次離婚訴訟的書寫有什么區別呢?二次離婚訴訟書和第一次離婚訴訟書的格式是一樣的,所不同的就是兩者的事實和理由不一樣 。這里的訴訟理由主要針對的是第一次離婚訴訟書之后的一些事實和現象,因此和第一次離婚訴訟書的書寫有著本質的區別 。
另外,就是證據問題 。第一次起訴之所以沒能判決離婚絕大多數原因還是感情破裂的證據不足,所以在第二次起訴之前應該利用這段時間有爭對性的搜集一些必要的證據,這樣才能對第二次離婚起到有利的作用 。
夫妻第一次離婚沒有成功時,必須要在判決生效6個月后才能再行起訴,當然法院判決夫妻離婚是看夫妻感情有沒有破裂,因此并不是第二次離婚就一定能夠成功的,要想離婚就一定要收集夫妻感情破裂的證據才行 。
孫志軍,華中科技大學法律碩士,北京盈科(武漢)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 。擅長:婚姻家庭.刑事辯護
(此處已添加小程序,請到今日頭條客戶端查看)專欄不做婚姻里的傻女人作者:法妞問答19.9幣0人已購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