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考試科目為《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專業工程管理與實 二建考試科目有哪些專業


【二建考試科目為《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專業工程管理與實 二建考試科目有哪些專業】第二次施工考試科目為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工程施工管理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踐 。專業分為六個專業:建筑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共工程、礦業工程和機電工程 。
取得建造師資格證書并符合注冊條件的 , 必須以建造師名義注冊 。建設部或者其授權機構為一級建造師資格登記管理機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二級建造師資格登記辦法 , 報建設部或者其授權機構備案 。申請人分別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注冊證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注冊證書》 ??h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注冊建造師的注冊執業活動進行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關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相關專業工程注冊建造師的執業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注冊建造師必須接受繼續教育 , 更新知識 , 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建造師資格注冊有效期一般為3年 , 期滿前3個月 , 應辦理延續注冊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