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等法院判決后或相關利害關系人主動撤消,另外產權人也可以拿另外的市值相當的不動產向法院申請置換 。法院查封房產也叫財產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關系人起訴前或者當事人起訴后,為保障將來的生效判決能夠得到執行或者避免財產遭受損失,對當事人的財產或者爭議的標的物 , 采取限制當事人處分的強制措施 。
法律依據:
【法院查封房屋要多長時間解封】《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四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 , 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 。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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