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不要孩子的女人怎么想的 離婚女人帶孩子的心酸( 三 )


許清華和老公張紹啟來自福建 , 婚后兩人相繼生了兩個孩子 , 都是3個月大時就成了留守兒童 , 因為夫妻倆要外出打工 。
在異鄉 , 夫妻倆天天都工作到凌晨才能回到出租屋 , 辛勞掙來的錢恨不得一分當兩分花 , 但想到家里的兩個孩子 , 許清華就有干勁兒 。
她在美容院上班 , 因為能吃苦耐勞 , 性格開朗大方 , 慢慢地有了很多老主顧 , 收入最好的時候 , 每月有八九千 。
讓她萬萬沒想到的是 , 丈夫竟然出軌了 , 兩人省吃儉用攢了將近兩年的5萬元 , 全都被他花在第三者身上了 。許清華提出離婚時 , 想的是兒子歸老公 , 女兒跟她 。
得知小兩口要回家離婚 , 公婆和街坊鄰居拿著棍棒堵在村口 , 果斷不讓許清華回家 。“假如非要離婚 , 我們老張家的孫子 , 從此跟你橋歸橋 , 路歸路 。”
在當地 , 只要兩口子離婚 , 孩子都“無條件”歸男方 , 許清華沒錢打官司 , 也沒工夫鬧 , 最終只好放棄了孩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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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是棋子
對大多數媽媽來說 , 不要孩子的撫養權是深思熟慮后做出的痛苦決定 。
即便分別有太多不舍 , 但哪個媽媽不希望孩子衣食無憂 , 不希望自己能給孩子最好的生活呢?
要或不要孩子的撫養權 , 是關系到自己和孩子人生的大事 , 對媽媽來說 , 必須仔細思量 , 需要考慮到各種因素:
第一 , 男方有沒有撫養孩子的能力?他和家人有沒有家暴史、是否酗酒、是否打心眼里愛孩子?
假如這些條件不能讓人滿足 , 女方哪怕帶孩子再困難 , 也要盡可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 。
第二 , 經濟能力 。
“這吞金獸啊 , 常常會花一些你根本想不到的錢 。假如自己確實沒有這個經濟能力 , 你真得好好考慮 。”一位離婚時凈身出戶爭取到了孩子撫養權的媽媽說 。
逞一時之勇把孩子的撫養權要過來 , 沒準兒得不償失 。母親壓力過大而將氣撒在孩子身上的話 , 對孩子的成長更加不利 。
第三 , 有沒有得力幫手 。
一個人既要帶孩子又要賺錢 , 媽媽和孩子都會很辛勞 。當你決定要孩子時就要規劃好 , 是父母幫忙還是花錢請阿姨?這些都要提前考慮周全 。
很少有夫妻在離婚時能做到泰然處之 , 一段婚姻的失敗會帶給雙方很多傷痛和怒氣 , 這時候 , 對孩子撫養權的爭奪更輕易意氣用事 。
陳敏佳至今仍舊后悔 , 當時因為和前夫賭氣果斷不要孩子的撫養權 。陳敏佳和老公婚后一起辦企業 , 有孩子之后 , 她就全職在家帶娃 。離婚時女兒8歲 , 在那之前 , 母女倆從未分開過 。
女兒上小學后 , 陳敏佳就加入了家委會 , 家里家外都圍著孩子轉悠 。忽然發現老公有了婚外情后 , 她想都沒想就提出離婚 , 為了不讓老公“離婚正好躲了清凈、踏踏實實談戀愛” , 她一賭氣把孩子的撫養權給了對方 。
離婚后 , 前夫把孩子扔給了父母和阿姨 , 加上之前沒怎么管過 , 他對女兒的興趣、習慣和脾氣都不認識 , 父女倆動不動就劍拔弩張 。好幾次 , 女兒大哭著打電話給陳敏佳讓她把自己接到身邊 。但每當這時 , 婆家都百般阻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