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合同,需要承擔支付每月兩倍工資 。
但如果是勞動者故意或者不愿意與公司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的,不適用該條款,并且從進入公司滿一個月以后即第二個月開始計算,最多支付十一個月 。
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
【不簽勞動合同到底能拿到多少賠償】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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