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 ,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
【離婚協議約定他人財產分割有效嗎】由此可見 , 離婚協議無權分割他人的財產 。夫妻離異需要分割的是屬于夫妻倆婚姻期間取得的共有財產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夫妻有財產由他人代持,首先要將該代持財產過戶至自身名下,然后才能在離婚協議中進行分割;如果先在離婚協議中進行分割,將來代持財產是否能拿回還是未知數,這份約定就有可能成為無效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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