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出軌離婚賠償標準包括兩個方面


女方出軌離婚賠償規范包含兩方面:物質損害賠償與精神損害賠償 。
(一)物質損害賠償的包含:因搜集對方有重婚個人行為直接證據的費用、起訴費、律師代理費這些直接地物質危害 。
(二)國家對精神損失沒有明確規范 。
《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要求 , 有以下情形之一 , 造成離婚 , 無過錯責任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女方出軌離婚賠償標準包括兩個方面】(一)重婚的;
(二)有另一半者與別人同居生活的;
(三)實行家暴的;
(四)凌虐、遺棄家庭成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