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土地糾紛后調解可參照如下程序進行:
【兩家土地糾紛該找誰】1、當事人申請調解的,村組或鄉鎮農村土地承包調解委員會應當調解;農村土地承包調解員也可以主動調解 。
2、調解由1-2名調解員進行 。調解員應充分聽取當事人的陳述,講解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耐心疏導,引導當事人平等協商、互諒互讓,達成調解協議 。當事人要求調查取證的,調解員可以進行 。
3、調解員應根據當事人達成的協議,依法制作調解協議書 。雙方當事人和解后要求制作調解協議書的,調解員可以制作 。調解協議書由雙方當事人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經調解人員簽名并加蓋調解組織印章后生效 。調解不成的,調解員應告知當事人可以通過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糾紛 。
4、調解員應當將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爭議內容、調查取證、調解情況記錄、調解協議書等材料立卷歸檔 。
- 宅基地買賣糾紛如何解決
- 煙臺全市土地面積13745 魯y是哪里
- 草地是生長草本和灌木植物為主并適宜發展畜牧業生產的土地 形容草地又什么又什么
- 康復出院祝福語
- 固定資產分類標準:土地、房屋及構筑物;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固定資產分類標準是什么
- 我愛這土地:假如我是一只鳥,我也應該用嘶啞的喉嚨 艾青的詩歌 我愛這土地全文
- 土地利用現狀分類
- 農村死去的人的土地如何繼承
- 杜能圈:城市周圍的農業土地利用方式呈同心圓圈層結構 杜能圈的概述
- 保管合同糾紛需要哪些證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