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設計管理,加強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管理

為了加強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管理,保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質量,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制定本方法 。
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必須遵守本條例 。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勘察,
根據建設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評價建設場地的地質地理環境特征和巖土工程條件,編制建設工程勘察文件的活動 。
建設工程設計,是指根據建設工程的要求,對建設工程所需的技術、經濟、資源、環境等條件進行綜合分析、論證,編制建設工程設計文件的活動 。
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應當與社會、經濟發展水平相適應,做到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相統一 。

從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應當堅持先勘察、后設計、再施工的原則 。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加強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監督管理 。
【工程設計管理,加強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活動的管理】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單位必須依法進行建設工程勘察、設計,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并對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的質量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