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秦國二世而亡

1、商君之法過于嚴厲過于苛刻 , 能收到成效但是弊端太多 , 只能適用與亂世戰時,而不適合一統天下之后 。
2、秦法過于嚴酷,秦人習慣,可別的諸侯國人難以適應,秦人習慣養成了秦法的酷厲,這在天下人看來未免苛求過份 。
3、秦統一天下后沒有適時對法制做出確切的效正修改 , 只知道延續酷厲,以致天下人皆稱為暴秦 。
【為什么秦國二世而亡】4、未給六國士子出路(六國與秦國最大差別是士子多,文化盛) , 疆域統一不等于人心統一 。
5、未能演進成熟的政教關系 。
6、法治變異,術勢摻雜 。
7、斬草不除根,六國王族貴胄大部保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