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加班工資怎么算

春節放假安排 , 2月15日至21日放假調休 , 共7天 , 2月11日(星期日)、2月24日(星期六)上班 。這幾天安排勞動者工作 , 應按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而如果安排加班的話 , 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 如果不給補休 , 則應當按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
【春節加班工資怎么算】加班費的支付標準:(1)安排勞動者在正常工作日加班加點 , 應支付不低于勞動者本人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 , 應支付給勞動者正常日工資200%的工資報酬 。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 , 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
加班費規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費的標準是: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 , 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 , 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 , 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