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換貨責任規定有哪些?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家用視聽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已經2002年3月27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務會議、2002年6月27日信息產業部第10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長 信息產業部 二○○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第一條 為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明確微型計算機商品銷售者、修理者和生產者的修理、更換、退貨(以下簡稱三包)責任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的列入本規定《實施三包的微型計算機商品目錄》(見附件1)的微型計算機主機、外部設備、選購件及軟件(以下簡稱微型計算機商品) 。第三條 微型計算機商品實行誰銷售誰負責三包的原則 。銷售者與生產者、銷售者與供貨者、銷售者與修理者之間訂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規定的三包責任和義務 。第四條 本規定是微型計算機商品實行三包的最基本要求 。國家鼓勵銷售者、生產者制定更有利于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嚴于本規定的三包承諾 。承諾作為明示擔保,應當依法履行,否則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第五條 銷售者應當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 (一)應當嚴格執行本規定; (二)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三)采取有效措施,保持銷售商品的質量; (四)銷售時,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 應當說明微型計算機商品的配置,開箱檢驗,正確調試,保證商品符合產品使用說明明示的配置和產品質量狀況,當面向消費者交驗商品; 2. 核對商品商標、型號和編號; 3. 介紹產品的使用、維護和保養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 4. 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憑證、有效發貨票、產品合格證和產品使用說明;三包憑證應當按本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三包憑證》(見附件2)的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并加蓋銷售者印章;有效發貨票應當注明商品商標及型號、銷售日期、銷售者印章、金額等內容; (五)不得銷售不符合法定標識要求的,不符合產品使用說明所述的性能及功能的,或者不合格的微型計算機商品; (六)隨銷售的微型計算機商品一起贈送的微型計算機商品,應當負責三包; (七)預裝軟件、隨機銷售和隨機贈送的軟件應當明示軟件名稱、版本、使用有效期、生產者名稱;不得銷售盜版軟件;不得贈送盜版軟件; (八)銷售軟件時,應當驗證軟件介質的完好性; (九)應當積極主動地與生產者、修理者加強聯系,建立用戶檔案,做好三包服務工作; (十)妥善處理消費者的查詢、投訴,并提供服務 。第六條 修理者應當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 (一)修理者應當具有維修資質證書,維修人員應當具有執業資格,持證上崗; (二)承擔三包有效期內的免費修理、軟件維護業務和三包有效期外的收費修理業務; (三)維護銷售者、生產者的信譽,應使用新的、符合產品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要求的部件和元器件; (四)按有關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協議的約定,保證修理費用和修理用部件和元器件全部用于修理; (五)接受生產者、銷售者的監督和檢查; (六)保持常用維修部件和元器件的儲備量,確保維修工作正常進行,避免因維修部件和元器件缺少延誤維修時間; (七)認真、如實、完整地填寫維修記錄,記錄故障、修理情況和修理后的質量狀況,向消費者當面交驗修理好的微型計算機商品和維修記錄; (八)承擔因自身修理失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 (九)妥善處理消費者的投訴,接受消費者有關商品修理質量的查詢 。第七條 生產者(微型計算機商品的供貨者和進口者視同生產者)應當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 (一)微型計算機商品應當隨機配有產品的中文使用說明、產品合格證和三包憑證;產品使用說明應按照國家標準GB5296.1《消費品使用說明》和GB5296.2《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使用說明》的規定編寫;產品使用說明應當明確微型計算機商品硬件、軟件的配置和兼容性,明示基本功能的操作程序;三包憑證應當符合本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三包憑證》的要求; (二)應當自行設置或者指定具有維修資質的修理單位負責三包有效期內的修理,并提供修理者單位的名稱、地址、聯系電話等;修理者名稱、地址、聯系電話撤銷或者變更的,應當及時告知消費者; (三)按有關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協議的約定,提供合格的、足夠的修理配件,滿足維修的需求; (四)按有關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協議的約定,提供三包有效期內發生的修理費用;維修費用在產品流通的各個環節不得截留,應當全部支付給修理者; (五)按有關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協議的約定,提供技術資料,技術培訓等技術支持; (六)妥善處理消費者的投訴、查詢,并及時提供咨詢服務 。第八條 微型計算機商品的三包有效期分為整機三包有效期、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 。三包有效期見本規定《實施三包的微型計算機商品目錄》 。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貨票之日起計算,扣除因修理占用、無零配件待修延誤的時間 。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第九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辦理修理、換貨、退貨 。如果消費者丟失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但能夠證明該微型計算機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內,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應當按照本規定負責修理、更換 。第十條 在整機三包有效期內,微型計算機商品出現質量問題,應當由修理者負責免費維護、修理,并保證修理后的商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 。在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內,主要部件出現故障,應當由修理者負責免費修理或者免費更換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第十一條 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微型計算機主機、外設商品出現本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性能故障表》(見附件3)所列性能故障時,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 。消費者要求退貨時,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并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第十二條 售出后第8日至第15日內,微型計算機主機、外設商品出現本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時,消費者可選擇換貨或者修理 。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者應當負責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商品;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停止生產時,應當調換不低于原產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第十三條 在整機三包有效期內,微型計算機主機、外設商品出現本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商品;同型號同規格產品停產的,應當調換不低于原產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第十四條 在整機三包有效期內,符合第十三條規定的換貨條件的,銷售者既無同型號同規格的商品,也無不低于原產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消費者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并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第十五條 在整機三包有效期內,符合第十三條規定的換貨條件的,銷售者有同型號同規格的商品或者不低于原產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消費者不愿意換貨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并按本規定《實施三包的微型計算機商品目錄》規定的折舊率收取折舊費 。折舊費的計算日期自開具發貨票之日起,至退貨之日止,其中應當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時間 。第十六條 微型計算機主機商品符合退貨條件時,銷售者應當負責為消費者將與主機同時銷售的顯示器、鍵盤、鼠標器等商品一并退貨 。第十七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選購件出現本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銷售者應當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調換新的選購件 。選購件更換兩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并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第十八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軟件出現本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銷售者應當為消費者免費更換新的同樣軟件 。更換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應當由銷售者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并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第十九條 性能故障的判斷,應當按商品銷售時的配置,并在產品使用說明規定的狀態下進行 。第二十條 整機換貨時,應當提供新的商品 。第二十一條 整機換貨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由銷售者在發貨票背面加蓋印章,并提供新的三包憑證 。第二十二條 更換主要部件時,應當使用新的主要部件 。更換后的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自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記錄在維修記錄的維修情況一欄中 。第二十三條 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過30日的,憑發貨票和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調換同規格同型號商品;銷售者無原規格型號商品的,應當調換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第二十四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6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注明,憑發貨票和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調換同規格同型號商品;銷售者無原規格型號產品的,應當調換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第二十五條 銷售者按本規定為消費者退貨、換貨后,屬于生產者、供貨者責任的,依法向負有責任的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屬于修理者責任的,依法向修理者追償,或者按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協議辦理 。生產者、供貨者賠償后,屬于修理者責任的,依法向修理者追償,或者按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協議辦理 。第二十六條 生產者、銷售者、修理者破產、兼并、分立的,其三包責任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十七條 生產者提供三包有效期內發生的修理費用,各個流通環節均不得截留,最終應當全部支付給修理者 。第二十八條 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微型計算機商品,不實行三包: (一)超過三包有效期的; (二)未按產品使用說明的要求使用、維護、保管而造成損壞的; (三)非承擔三包的修理者拆動造成損壞的; (四)無有效三包憑證及有效發貨票的(能夠證明該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內的除外); (五)擅自涂改三包憑證的; (六)三包憑證上的產品型號或編號與商品實物不相符合的; (七)使用盜版軟件造成損壞的; (八)使用過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損壞的; (九)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產品合格證的; (十)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的 。第二十九條 消費者因三包問題與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發生糾紛時,可以向消費者協會和其它消費者組織申請調解,有關組織應當積極受理 。第三十條 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未按本規定執行三包的,消費者可以向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申訴機構申訴,由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按三包規定辦理 。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更換、退貨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由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予以處罰,并予以公告 。第三十一條 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未按本規定執行三包的,消費者也可以依照《仲裁法》的規定,與銷售者、修理者或者生產者達成仲裁協議,向國家設立的仲裁機構申請裁決,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二條 需要進行商品質量檢驗或者鑒定的,可以委托依法設置并被授權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或者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指定的鑒定組織單位,進行產品質量檢驗或者鑒定 。第三十三條 有關維修資質管理辦法,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信息產業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信息產業部按職能分工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自2002年9月1日起實行 。

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的詳細細則實例 實施三包的微型計算機商品目錄 7名稱三包有效期(年)主要部件名稱折舊率(日)%備注整機主要部件主機臺式微型機主機12主板、CPU、內存、硬盤、驅動器、電源、顯示卡0.25筆記本微型機12主板、CPU、內存、顯示器、硬盤驅動器、鍵盤、電源適配器0.25手持式個人信息處理設備10.25含掌上電腦、電子記事簿、電子詞典等外設顯示器10.25含液晶顯示器掃描儀10.25針式打印機10.25噴墨打印機10.25激光打印機10.25UPS電源10.25含電池調制解調器10.25光盤刻錄機10.25數碼相機10.5專用充池、存儲卡0.25無微型計算機接口功能的除外投影機21燈泡0.25鼠標器10.25鍵盤10.25軟盤驅動器10.25硬盤驅動器10.25手寫板10.25電源10.25光盤驅動器10.25選購卡內存條1主板1CPU1聲卡1顯示卡1盤控卡1網卡1其他功能擴展卡1軟件軟件三個月預裝軟件1隨機軟件三個月含贈送軟件微型計算機商品三包憑證是消費者享受三包權利的憑證 。三包憑證應當包括下列內容,并由銷售者負責填寫:(1)微型計算機商品名稱、商標、型號;(2)微型計算機商品出廠編號或批號;(3)商品產地;(4)銷售單位名稱、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5)銷售者印章;(6)發貨票號碼;(7)銷售日期;(8)安裝調試日期;(9)消費者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10)修理單位名稱、地址、電話及郵政編碼;(11)維修記錄 。維修記錄項目:送修日期、送修次數、送修故障情況、故障原因、故障處理情況、交驗日期、維修人員簽字 。序號商品名稱性能故障1臺式微型機主機在產品使用說明書規定狀態下,經維護不能正常啟動、死機 。2筆記本微型機在產品使用說明書規定狀態下,經維護不能正常啟動、死機 。3手持式個人信息處理設備在產品使用說明規定狀態下,經維護不能正常啟動,死機,顯示屏白斑、花斑 。4顯示器1.正常加電,電源指示燈亮后無顯示圖像 。2.顯示器圖像不能同步,畫面扭曲、擺動、撕裂 。3.顯示器圖像亮度不可調 。4.顯示器圖像缺色 。5.顯示屏白斑、花斑 。5掃描儀1.開機電源不通,工作時燈管不亮或閃爍 。2.掃描白紙出現明顯條紋或者全黑;3.經維護,機械系統不歸位 。6針式打印機1.走紙異常 。2.印字漏點,連點 。3.打不上字 。4.不能正常回車、歸位 。
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的規定全文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的列入本規定《實施三包的微型計算機商品目錄》(見附件1)的微型計算機主機、外部設備、選購件及軟件(以下簡稱微型計算機商品) 。第三條 微型計算機商品實行誰銷售誰負責三包的原則 。銷售者與生產者、銷售者與供貨者、銷售者與修理者之間訂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規定的三包責任和義務 。第四條 本規定是微型計算機商品實行三包的最基本要求 。國家鼓勵銷售者、生產者制定更有利于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嚴于本規定的三包承諾 。承諾作為明示擔保,應當依法履行,否則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第五條 銷售者應當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一)應當嚴格執行本規定;(二)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三)采取有效措施,保持銷售商品的質量;(四)銷售時,應當符合以下要求:1. 應當說明微型計算機商品的配置,開箱檢驗,正確調試,保證商品符合產品使用說明明示的配置和產品質量狀況,當面向消費者交驗商品;2. 核對商品商標、型號和編號;3. 介紹產品的使用、維護和保養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4. 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憑證、有效發貨票、產品合格證和產品使用說明;三包憑證應當按本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三包憑證》(見附件2)的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并加蓋銷售者印章;有效發貨票應當注明商品商標及型號、銷售日期、銷售者印章、金額等內容;(五)不得銷售不符合法定標識要求的,不符合產品使用說明所述的性能及功能的,或者不合格的微型計算機商品;(六)隨銷售的微型計算機商品一起贈送的微型計算機商品,應當負責三包;(七)預裝軟件、隨機銷售和隨機贈送的軟件應當明示軟件名稱、版本、使用有效期、生產者名稱;不得銷售盜版軟件;不得贈送盜版軟件;(八)銷售軟件時,應當驗證軟件介質的完好性;(九)應當積極主動地與生產者、修理者加強聯系,建立用戶檔案,做好三包服務工作;(十)妥善處理消費者的查詢、投訴,并提供服務 。第六條 修理者應當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一)修理者應當具有維修資質證書,維修人員應當具有執業資格,持證上崗;(二)承擔三包有效期內的免費修理、軟件維護業務和三包有效期外的收費修理業務;(三)維護銷售者、生產者的信譽,應使用新的、符合產品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要求的部件和元器件;(四)按有關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協議的約定,保證修理費用和修理用部件和元器件全部用于修理;(五)接受生產者、銷售者的監督和檢查;(六)保持常用維修部件和元器件的儲備量,確保維修工作正常進行,避免因維修部件和元器件缺少延誤維修時間;(七)認真、如實、完整地填寫維修記錄,記錄故障、修理情況和修理后的質量狀況,向消費者當面交驗修理好的微型計算機商品和維修記錄;(八)承擔因自身修理失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九)妥善處理消費者的投訴,接受消費者有關商品修理質量的查詢 。第七條 生產者(微型計算機商品的供貨者和進口者視同生產者)應當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一)微型計算機商品應當隨機配有產品的中文使用說明、產品合格證和三包憑證;產品使用說明應按照國家標準GB5296.1《消費品使用說明》和GB5296.2《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使用說明》的規定編寫;產品使用說明應當明確微型計算機商品硬件、軟件的配置和兼容性,明示基本功能的操作程序;三包憑證應當符合本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三包憑證》的要求;(二)應當自行設置或者指定具有維修資質的修理單位負責三包有效期內的修理,并提供修理者單位的名稱、地址、聯系電話等;修理者名稱、地址、聯系電話撤銷或者變更的,應當及時告知消費者;(三)按有關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協議的約定,提供合格的、足夠的修理配件,滿足維修的需求;(四)按有關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協議的約定,提供三包有效期內發生的修理費用;維修費用在產品流通的各個環節不得截留,應當全部支付給修理者;(五)按有關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協議的約定,提供技術資料,技術培訓等技術支持;(六)妥善處理消費者的投訴、查詢,并及時提供咨詢服務 。第八條微型計算機商品的三包有效期分為整機三包有效期、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 。三包有效期見本規定《實施三包的微型計算機商品目錄》 。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貨票之日起計算,扣除因修理占用、無零配件待修延誤的時間 。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第九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辦理修理、換貨、退貨 。如果消費者丟失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但能夠證明該微型計算機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內,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應當按照本規定負責修理、更換 。第十條 在整機三包有效期內,微型計算機商品出現質量問題,應當由修理者負責免費維護、修理,并保證修理后的商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 。在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內,主要部件出現故障,應當由修理者負責免費修理或者免費更換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第十一條 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微型計算機主機、外設商品出現本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性能故障表》(見附件3)所列性能故障時,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 。消費者要求退貨時,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并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第十二條售出后第8日至第15日內,微型計算機主機、外設商品出現本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時,消費者可選擇換貨或者修理 。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者應當負責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商品;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停止生產時,應當調換不低于原產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第十三條在整機三包有效期內,微型計算機主機、外設商品出現本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商品;同型號同規格產品停產的,應當調換不低于原產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第十四條 在整機三包有效期內,符合第十三條規定的換貨條件的,銷售者既無同型號同規格的商品,也無不低于原產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消費者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并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第十五條 在整機三包有效期內,符合第十三條規定的換貨條件的,銷售者有同型號同規格的商品或者不低于原產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消費者不愿意換貨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并按本規定《實施三包的微型計算機商品目錄》規定的折舊率收取折舊費 。折舊費的計算日期自開具發貨票之日起,至退貨之日止,其中應當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時間 。第十六條 微型計算機主機商品符合退貨條件時,銷售者應當負責為消費者將與主機同時銷售的顯示器、鍵盤、鼠標器等商品一并退貨 。第十七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選購件出現本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銷售者應當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調換新的選購件 。選購件更換兩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并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第十八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軟件出現本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銷售者應當為消費者免費更換新的同樣軟件 。更換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應當由銷售者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并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第十九條 性能故障的判斷,應當按商品銷售時的配置,并在產品使用說明規定的狀態下進行 。第二十條 整機換貨時,應當提供新的商品 。第二十一條 整機換貨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由銷售者在發貨票背面加蓋印章,并提供新的三包憑證 。第二十二條 更換主要部件時,應當使用新的主要部件 。更換后的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自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記錄在維修記錄的維修情況一欄中 。第二十三條 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過30日的,憑發貨票和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調換同規格同型號商品;銷售者無原規格型號商品的,應當調換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第二十四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6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注明,憑發貨票和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調換同規格同型號商品;銷售者無原規格型號產品的,應當調換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第二十五條銷售者按本規定為消費者退貨、換貨后,屬于生產者、供貨者責任的,依法向負有責任的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屬于修理者責任的,依法向修理者追償,或者按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協議辦理 。生產者、供貨者賠償后,屬于修理者責任的,依法向修理者追償,或者按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協議辦理 。第二十六條 生產者、銷售者、修理者破產、兼并、分立的,其三包責任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二十七條 生產者提供三包有效期內發生的修理費用,各個流通環節均不得截留,最終應當全部支付給修理者 。第二十八條 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微型計算機商品,不實行三包:(一)超過三包有效期的;(二)未按產品使用說明的要求使用、維護、保管而造成損壞的;(三)非承擔三包的修理者拆動造成損壞的;(四)無有效三包憑證及有效發貨票的(能夠證明該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內的除外);(五)擅自涂改三包憑證的;(六)三包憑證上的產品型號或編號與商品實物不相符合的;(七)使用盜版軟件造成損壞的;(八)使用過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損壞的;(九)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產品合格證的;(十)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的 。第二十九條 消費者因三包問題與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發生糾紛時,可以向消費者協會和其它消費者組織申請調解,有關組織應當積極受理 。第三十條 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未按本規定執行三包的,消費者可以向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申訴機構申訴,由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按三包規定辦理 。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更換、退貨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由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予以處罰,并予以公告 。第三十一條 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未按本規定執行三包的,消費者也可以依照《仲裁法》的規定,與銷售者、修理者或者生產者達成仲裁協議,向國家設立的仲裁機構申請裁決,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二條 需要進行商品質量檢驗或者鑒定的,可以委托依法設置并被授權的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或者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指定的鑒定組織單位,進行產品質量檢驗或者鑒定 。第三十三條 有關維修資質管理辦法,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信息產業部另行制定 。第三十四條 本規定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信息產業部按職能分工負責解釋 。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自2002年9月1日起實行 。
《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22條這個問題你是問對人了,讓百度知道之星來回答你!

1/重新計算,是按照《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中的 附件1:中注明的時間.

例如,如果你更換了主板,必須是換新的主板給你,從更換之日起新主板保修2年

2/如果新的主板指定維修商沒有給你三包2年時間,按照第30條,你可以打12365向質量技術監督局投訴

法律依據:

《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http://www.sz.gov.cn/cn/xxgk/bmdt/200707/t20070718_183398.htm
第二十二條 更換主要部件時,應當使用新的主要部件 。更換后的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自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記錄在維修記錄的維修情況一欄中 。

第三十條 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未按本規定執行三包的,消費者可以向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申訴機構申訴,由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按三包規定辦理 。
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更換、退貨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由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予以處罰,并予以公告 。

求《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的英文翻譯!regulation of PC replacement and amendment liability

微型計算機三包法的問題在三包規定的性能故障表所列的項目中,產生三次故障(即維修二次后再次產生故障),消費者可選擇換貨或維修,商家必須提供同型號的新的產品進行更換,如無同型號的產品,需提供不低于原型號檔次的產品 。
如不在包換范圍內,客戶需要更換產品,商家可收取折舊費進行更換 。
有檢測資質的是,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如質量技術監督局,你可以打12315咨詢 。
你的情況,商家必須無條件進行更換 。
他們的說法是不負責任的 。

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可以向消協投訴

關于 筆記本三包規定 的問題?急~~~~~~~(因要換機)聽產了,換同性能,的確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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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選擇一款比你高的筆記本,死活也要換這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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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筆記本電腦主板三包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第一條 為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明確微型計算機商品銷售者、修理者和生產者的修理、更換、退貨(以下簡稱三包)責任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于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的列入本規定《實施三包的微型計算機商品目錄》(見附件1)的微型計算機主機、外部設備、選購件及軟件(以下簡稱微型計算機商品) 。第三條 微型計算機商品實行誰銷售誰負責三包的原則 。銷售者與生產者、銷售者與供貨者、銷售者與修理者之間訂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規定的三包責任和義務 。第四條 本規定是微型計算機商品實行三包的最基本要求 。國家鼓勵銷售者、生產者制定更有利于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嚴于本規定的三包承諾 。承諾作為明示擔保,應當依法履行,否則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第五條 銷售者應當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一)應當嚴格執行本規定;(二)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三)采取有效措施,保持銷售商品的質量;(四)銷售時,應當符合以下要求:1. 應當說明微型計算機商品的配置,開箱檢驗,正確調試,保證商品符合產品使用說明明示的配置和產品質量狀況,當面向消費者交驗商品;2. 核對商品商標、型號和編號;3. 介紹產品的使用、維護和保養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4. 明示三包有效期,提供三包憑證、有效發貨票、產品合格證和產品使用說明;三包憑證應當按本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三包憑證》(見附件2)的要求準確完整地填寫,并加蓋銷售者印章;有效發貨票應當注明商品商標及型號、銷售日期、銷售者印章、金額等內容;(五)不得銷售不符合法定標識要求的,不符合產品使用說明所述的性能及功能的,或者不合格的微型計算機商品;(六)隨銷售的微型計算機商品一起贈送的微型計算機商品,應當負責三包;(七)預裝軟件、隨機銷售和隨機贈送的軟件應當明示軟件名稱、版本、使用有效期、生產者名稱;不得銷售盜版軟件;不得贈送盜版軟件;(八)銷售軟件時,應當驗證軟件介質的完好性;(九)應當積極主動地與生產者、修理者加強聯系,建立用戶檔案,做好三包服務工作;(十)妥善處理消費者的查詢、投訴,并提供服務 。第六條 修理者應當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一)修理者應當具有維修資質證書,維修人員應當具有執業資格,持證上崗;(二)承擔三包有效期內的免費修理、軟件維護業務和三包有效期外的收費修理業務;(三)維護銷售者、生產者的信譽,應使用新的、符合產品技術要求和質量標準要求的部件和元器件;(四)按有關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協議的約定,保證修理費用和修理用部件和元器件全部用于修理;(五)接受生產者、銷售者的監督和檢查;(六)保持常用維修部件和元器件的儲備量,確保維修工作正常進行,避免因維修部件和元器件缺少延誤維修時間;(七)認真、如實、完整地填寫維修記錄,記錄故障、修理情況和修理后的質量狀況,向消費者當面交驗修理好的微型計算機商品和維修記錄;(八)承擔因自身修理失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九)妥善處理消費者的投訴,接受消費者有關商品修理質量的查詢 。第七條 生產者(微型計算機商品的供貨者和進口者視同生產者)應當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一)微型計算機商品應當隨機配有產品的中文使用說明、產品合格證和三包憑證;產品使用說明應按照國家標準GB5296.1《消費品使用說明》和GB5296.2《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使用說明》的規定編寫;產品使用說明應當明確微型計算機商品硬件、軟件的配置和兼容性,明示基本功能的操作程序;三包憑證應當符合本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三包憑證》的要求;(二)應當自行設置或者指定具有維修資質的修理單位負責三包有效期內的修理,并提供修理者單位的名稱、地址、聯系電話等;修理者名稱、地址、聯系電話撤銷或者變更的,應當及時告知消費者;(三)按有關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協議的約定,提供合格的、足夠的修理配件,滿足維修的需求;(四)按有關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協議的約定,提供三包有效期內發生的修理費用;維修費用在產品流通的各個環節不得截留,應當全部支付給修理者;(五)按有關修理代理合同或者協議的約定,提供技術資料,技術培訓等技術支持;(六)妥善處理消費者的投訴、查詢,并及時提供咨詢服務 。第八條 微型計算機商品的三包有效期分為整機三包有效期、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 。三包有效期見本規定《實施三包的微型計算機商品目錄》 。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貨票之日起計算,扣除因修理占用、無零配件待修延誤的時間 。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第九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辦理修理、換貨、退貨 。如果消費者丟失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但能夠證明該微型計算機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內,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應當按照本規定負責修理、更換 。第十條 在整機三包有效期內,微型計算機商品出現質量問題,應當由修理者負責免費維護、修理,并保證修理后的商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 。在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內,主要部件出現故障,應當由修理者負責免費修理或者免費更換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第十一條 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微型計算機主機、外設商品出現本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性能故障表》(見附件3)所列性能故障時,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 。消費者要求退貨時,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并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第十二條 售出后第8日至第15日內,微型計算機主機、外設商品出現本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時,消費者可選擇換貨或者修理 。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者應當負責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商品;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停止生產時,應當調換不低于原產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第十三條 在整機三包有效期內,微型計算機主機、外設商品出現本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商品;同型號同規格產品停產的,應當調換不低于原產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第十四條 在整機三包有效期內,符合第十三條規定的換貨條件的,銷售者既無同型號同規格的商品,也無不低于原產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消費者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并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第十五條 在整機三包有效期內,符合第十三條規定的換貨條件的,銷售者有同型號同規格的商品或者不低于原產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消費者不愿意換貨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并按本規定《實施三包的微型計算機商品目錄》規定的折舊率收取折舊費 。折舊費的計算日期自開具發貨票之日起,至退貨之日止,其中應當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時間 。第十六條 微型計算機主機商品符合退貨條件時,銷售者應當負責為消費者將與主機同時銷售的顯示器、鍵盤、鼠標器等商品一并退貨 。第十七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選購件出現本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銷售者應當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調換新的選購件 。選購件更換兩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并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第十八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軟件出現本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銷售者應當為消費者免費更換新的同樣軟件 。更換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應當由銷售者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并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第十九條 性能故障的判斷,應當按商品銷售時的配置,并在產品使用說明規定的狀態下進行 。第二十條整機換貨時,應當提供新的商品 。第二十一條 整機換貨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由銷售者在發貨票背面加蓋印章,并提供新的三包憑證 。第二十二條 更換主要部件時,應當使用新的主要部件 。更換后的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自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記錄在維修記錄的維修情況一欄中 。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求理解干嗎不上仲裁機構給證明?不過這樣的霸王條款應該不具備法律效力

《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相關問題咨詢汽車三包法是2013年10月1日正式開始實施的,也就是從這個日期之后購買的車輛才享受這個法規 。
大部分的汽車生產廠商提前開始三包的,如南北大眾、通用等都在8月底—9月初開始,小一點的品牌沒提前 。你的購車日期4月份,肯定是不享受這個政策的 。
三包法的出臺并不影響你車輛的質保,所以你的車有質量問題還是一樣去經銷商索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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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規定的電腦的三包內容是什么?1. 七日內免費包退貨
即自您購買之日(以正式購貨發票日期為準,下同)起7日內(含),如果您所購買的物品出現“微型計算機三包規定”所列性能故障,您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 。如您選擇整機退貨,銷售商將按照購買價格(以正式購貨發票價格為準,下同)一次性退清貨款 。
2. 八至十五日免費包換貨或修理
即自您購買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內(含),如果您所購買的筆記本微型機出現“微型計算機三包規定”所列性能故障,您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如您選擇整機更換,銷售商將免費為您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商品或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新商品 。
3. 整機一年內維修兩次以上仍不能正常使用免費包更換
即自您購買之日起一年內(含),如果您所購買的筆記本微型機出現“微型計算機三包規定”所列性能故障,且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您可以選擇整機更換或故障部件維修 。如您選擇整機更換,憑認證維修機構提供的修理記錄,將免費為您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商品或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新商品 。

國家新三包規定是什么國家三包指的是商品售出以后,再一定的期限內商品出現損壞或者任何質量問題,商家都要對消費者實行三包政策,三包政策包修、包換、包退,消費者有權利在三包期間,商品損壞的時候要求商家免費修理或者換新的服務!
國家新三包規定是什么?《國家新三包規定》

-家用電器及其它商品
第一條為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明確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承擔的部分商品的修理、更換、退貨(以下稱為三包)的責任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部分商品,系指《實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錄》(以下簡稱目錄)中所列產品 。目錄由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會同商業主管部門、工業主管部門共同制定和調整,由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發布 。
第三條列入目錄的產品實行誰經銷誰負責三包的原則 。銷售者與生產者、銷售者與供貨者、銷售者與修理者之間訂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規定的三包責任和義務 。
第四條 目錄中規定的指標是履行三包規定的最基本要求 。國家鼓勵銷售者和生產者
第五條制定嚴于本規定的三包實施細則 。本規定不免除未列入目錄產品的三包責任和銷售者、生產者向消費者承諾的高于列入目錄產品三包的責任 。
第六條 銷售者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 不能保證實施三包規定的,不得銷售目錄所列產品;
(二) 保持銷售產品的質量;
(三) 執行進貨檢查驗收制度,不符合法定標識要求的,一律不準銷售;
(四)產品出售時,應當開箱檢驗,正確調試,介紹使用維護事項、三包方式及修理單位,提供有效發票和三包憑證 。
(五)妥善處理消費者的查詢、投訴,并提供服務 。
(六) 修理者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承擔修理服務業務;維護銷售者、生產者的信譽,不得使用與產品技術要求不符的元器件和零配件 。認真記錄故障及修理后產品質量狀況,保證修理后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三)保證修理費用和修理配件全部用于修理 。接受銷售者、生產者的監督和檢查;(四)承擔因自身修理失誤造成的責任和損失;(五)接受消費者有關產品修理質量的查詢 。
第七條 生產者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明確三包方式 。生產者自行設置或者指定修理單位的,必須隨產品向消費者提供三包憑證、修理單位的名單、地址、聯系電話等;(二)向負責修理的銷售者、修理者提供修理技術資料、合格的修理配件,負責培訓,提供修理費用 。保證在產品停產后5年內繼續提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三)妥善處理消費者直接或者間接的查詢,并提供服務 。
第八條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 。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票及三包憑證辦理修理、換貨、退貨 。
第九條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退貨時,銷售者應當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然后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
第十條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選擇換貨或者修理 。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然后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
第十一條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憑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和證明,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者按本規定第十三條的規定退貨,然后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
第十二條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注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 。然后依法向生產者、供貨者追償或者按購銷合同辦理 。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過30日的,由其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 。費用由修理者承擔 。

第十三條在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換貨條件的,銷售者因無同型號同規格產品,消費者不愿調換其他型號、規格產品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有同型號同規格產品,消費者不愿調換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對已使用過的商品按本規定收取折舊費 。折舊費計算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至退貨之日止,其中應當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時間 。
第十四條換貨時,凡屬殘次產品、不合格產品或者修理過的產品均不得提供給消費者 。換貨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由銷售者在發票背面加蓋更換章并提供新的三包憑證或者在三包憑證背面加蓋列換章 。
第十五條在三包有效期內,除因消費者使用保管不當致使產品不能正常使用外,由修理者免費修理(包括材料費和工時費) 。對應當進行三包的大件產品,修理者應當提供合理的運輸費用,然后依法向生產者或者銷售者追償,或者按合同辦理 。
第十六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提倡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上門提供三包服務 。
第十七條屬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實行三包,但是可以實行收費修理:
(一) 消費者因使用、維護、保管不當造成損壞的;
(二) 非承擔三包修理者拆動造成損壞的;
(三) 無三包憑證及有效發票的;
(四) 三包憑證型號與修理產品型號不符或者涂改的;
(五) 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損壞的 。
第十八條 修理費用由生產者提供 。修理費用指三包有效期內保證正常修理的待支費用 。
第十九條銷售者負責修理的產品,生產者按照合同或者協議一次撥出費用,具體辦法由產銷雙方商定 。銷售者委托或者指定修理者的,其修理費的支付形式由銷售者和修理者雙方合同約定 。專款專用 。生產者自行選擇其他方式或者自行設置修理網點的,由生產者直接提供修理費用
第二十條 生產者、銷售者、修理者破產、倒閉、兼并、分立的,其三包責任按國家有關法規執行 。
第二十一條消費者因產品三包問題與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發生糾紛時,可以向消費者協會、質量管理協會用戶委員會和其他有關組織申請調解,有關組織應當積極受理 。
第二十二條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未按本規定執行三包的,消費者可以向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訴,由上述部門責令其按三包規定辦理 。消費者也可以依法申請仲裁解決,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由國務院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原國家經濟委員會等8部委局發布的國標發(1986)177號《部分國產家用電器三包規定》同時廢止 。其他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本規定于一九九五年八月二十五日實施 。附件:

實施三包的部分商品目錄(第一批)名稱三包有效期(年) 主要部件名稱 折舊率 整機主要部件
自行車 1 2 車架、變速器 0.05%
彩色電視機 1 3 顯像管、行輸出變壓器、高頻頭、集成電路 0.1%
黑白電視機 1 3 顯像管、行輸出變壓器、高頻頭、集成電路 0.05%
家用錄像機 1 1 磁鼓電機、主導軸電機、加載電機、集成電路 0.1%
攝像機 1 1 磁鼓電機、主導軸電機、加載電機、帶盤電機、 0.1%
鏡頭、集成電路、磁頭
收錄機 0.5 1 電機、激光頭、集成電路、電位器 0.05%
(含音響)
電子琴 1 無 0.05%
[37鍵(含)以上]
家用電冰箱 1 3 壓縮機、風扇電機、溫控器、蒸發器、電磁閥 0.05%
(含冰柜) 過濾器、冷凝器、毛細管
洗衣機 1 3 電機、定時器、程控器、電容器 0.05%
電風扇 1 3 電機、定時器、程控器 0.05%
微波爐 1 2 電機、磁控管、定時器 0.05%
吸塵器 1 3 電機 0.05%
家用空調器 1 3 壓縮機、風扇電機、溫控器 0.1%
吸排油煙機 0.5 1 電機 0.05%
燃氣熱水器 1 1 電子打火部分 0.05%
縫紉機 1 無 0.05%
摩托車見備注① 發動機 0.2%

國家的三包規定1.“7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
2.“15日”規定: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內,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
3.“三包有效期”規定:“三包”有效期自提貨之日起計算 。在國家發布的第一批實施“三包”的18種商品中,如彩電、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為一年至三年 。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占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 。換貨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
4.“90日”規定和“30日”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因生產者未供應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在修理狀況中注明,銷售者憑此據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產品 。
5. 30日”和“5年”的規定:修理者應保證修理后的產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產者應保證在產品停產后5年內繼續 供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配件 。
6.新三包規定從1995年8月25日起實施,凡在該日以后購買列入三包目錄的產品,消費者有權要求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承擔三包責任 。對1995年8月25日以前購買的產品,只能繼續按照1986年發布的《部分國產家用電器三包規定》執行 。

中國實行的計算機三包政策是什么參考此文 。《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第一條 為了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明確微型計算機商品銷售者、修理者和生產者的修理、更換、退貨(以下簡稱三包)責任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以上加粗斜體就是三包的方面 。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國家有一個法律叫<微型計算機三包政策>,哪三包呢?微型計算機商品三包憑證是消費者享受三包權利的憑證 。三包憑證應當包括下列內容,并由銷售者負責填寫:

(1)微型計算機商品名稱、商標、型號;

(2)微型計算機商品出廠編號或批號;


(3)商品產地;

(4)銷售單位名稱、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5)銷售者印章;

(6)發貨票號碼;

(7)銷售日期;

(8)安裝調試日期;

(9)消費者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

(10)修理單位名稱、地址、電話及郵政編嗎;

(11)維修記錄 。

維修記錄項目;送修日期、送修次數、送修故障情況、故障原因、故障處理情況、交驗日期、維修人員簽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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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機一定注意:解讀電腦三包政策

從去年 9 月 1 日電腦三包法頌布實施,好象是給了消費者一米粒定心丸,我們再買電腦就放心了,其實不然,法律是公平的,法律既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時也要維護經銷商的合法利益 。要不如果把經銷商們打急了,就沒有人去做電腦這行的生意了,那我們找誰買電腦去?不過從我自己干電腦售后服務這一塊,好多消費者都沒有認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
下面就三包法的具體內容,關于電腦整機和計算機選購件部分談一談計算機產品的保修情況 。

1. 整機
實行三包法以后,按照國家的規定,PC 整機的保修期限是 1 年,主要部件 2 年 , 主要部件包括 CPU,主板,內存,顯卡,硬盤,電源 。
如果你仔細閱讀了三包法具體內容你會發現,三包法規定非常有利于購買品牌機,對兼容機的規定不是很多 。三包法中詳細規定了主機,外設商品在七日內,15 日內如有問題時可退可換,而沒有對選購件(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兼容機)進行相應的規定 。主機和外設兩次維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由銷售者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商品 。在整機三包有效期內,如因銷售者既無同型號同規格的商品,也無不低于原產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消費者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并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
不過三包法中的第十五條規定不是很好,如果消費者購買的主機或外設在兩次維修仍不能正常使用時,要求換貨的,需要按規定折舊率收取折舊費 。折舊費的計算日期自開具發貨票之日起,至退貨之日止,其中應當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時間 。國家規定的折舊為日 0.25%,如果你的機器在購買 400 天后出現問題,還沒有超過兩年,這時如果算折舊的話,已經沒有價值了,但是如果按發貨票價格退款,倒是很劃算,退回的錢即使買一臺高性能的主機后,還要有余錢 。
在實際的應用中,經銷商為了自己的利益,都在鉆法律的空子,再加上消費者不了解三包的具體內容,更何況一些專門負責 315 的人員也不是很了解電腦三包的詳細內容,想退貨清款,幾乎沒可能 。

2. 選購件
在沒有實行三包之前,主板,內存,硬盤,顯卡等還有保修三年的,但是自從三包實行后,保修期限都改為 1 年 。國家規定的是在 1 年內換新,并且換新后需要重新計算保修期限 。
這里就有一個容易發生歧義的地方,那就是我在電腦公司買的是一臺組裝機,如果發生質量問題的時候,連續維修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時,這是商家是不會給你退整機的,只會對相應的故障件進行更換或修理 。因為咱們大家所認為的 “ 整機 ”,并不是法律意義上的整機,而是選購件,只不過我們購買的選購件,在電腦公司那里被裝在了一起,最后以整機的形式拿回了家 。因此我們在電腦公司購買的 “ 兼容機 ” 的三包只能按 “ 選購件 ” 的三包規定執行,哪個部件壞了,只能對哪個部件進行修理,而沒有兩次維修仍不能正常使用時,退換整機的說法 。
請參考<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俗稱三包)第十七條如下: 第十七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選購件出現本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銷售者應當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調換新的選購件 。選購件更換兩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并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
有一點不錯,無論是整機還是選購件,只要更換了新品,其三包有效期將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

3. 外設
在電腦三包中,顯示器,鍵盤,鼠標,光驅,軟驅等都屬于外設,保修期限都只有 1 年 。其中也有不少相矛盾的地方,主機里面規定了硬盤驅動器,電源屬于主要部件,但外設里面也有硬盤驅動器和電源,不知道實際應用中該按哪個執行?
在三包法第二十八條中也規定了不實行三包的條款:
( 一 ) 超過三包有效期的;
解釋: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過保了,再修理當然要花錢了 。
( 二 ) 未按產品使用的要求使用、維護、保管而造成損壞的;
解釋:這條有點麻煩,具體的使用要求不大好判斷是誰的責任 。
( 三 ) 非承擔三包的修理者拆動造成損壞的;
解釋:也就是說,如果你的主機有故障時,在三包期內千萬不要私自拆開機器或請朋友或其他非指定維修單位進行維修,否則可能脫保 。“ 拆動造成損壞 “ 這幾個字如果理解成 “ 我拆了但是沒有損壞也應該是在三包之內,但是有沒有損壞,是誰說了算的,這個你考慮過沒有?
( 四 ) 無有效三包憑證及有效發貨票的(能夠證明該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內的除外) 。解釋:三包的有效憑證是購機發票,并且是以購機發票的日期為計算日期,并不是以三包憑證來計算的 。注意:在購機發票上要注明購機的型號,名稱等相關內容,防止出現盡管有發票,但是也不能證明這張發票是自己的購機發票 。
( 五 ) 擅自涂改三包憑證的;
解釋:這不用說了 。
( 六 ) 三包憑證上的產品型號或編號與商品實物不相符合的;
解釋:當銷售者對你購買的機器進行維修時,如更換了相關部件時,一定要其在三包憑證是進行標注 。另外,不要因為品牌機的配置低,而私下與經銷商協商更換檔次更高的部件,如更換 40G 或 80G 的硬盤,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將來機器發生故障時,指定的維修站是不會給予修理的 。
( 七 ) 使用盜版軟件造成損壞的;
解釋:在實際操作中這一點很難辯別 。
( 八 ) 使用過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損壞的;
解釋:主要是 CIH 等能夠對硬件進行破壞的病毒,造成機器不能正常啟動 。
( 九 ) 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產品合格證的;
解釋:三無產品是沒有三包待遇的 。
( 十 ) 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的 。
解釋:這條是說如果是人為,意外的破壞造成的損壞,也只能要消費者個人承擔責任 。
包修與保修的區別
因為國家三包法規定的選購件的三包期限為 1 年,在一年內如有性能性故障時,經銷商應該予以換新 。不過經銷商為了吸引消費者購買自己的商品,便對外宣稱是三年保修 。注意: “ 包 ” 與 “ 保 ” 的區別,如果你的選購件是三年保修,那么你只能享受國家規定的一年免費的包修服務,第二,三年的保修是需要付費才能保修的 。
新品與良品的區別
在三包法實行以前,如果兼容機的部件出現問題時,相關部件可由經銷商給予更換良品,也就是能夠正常使用的但可能經過維修的部件 。但在三包法實行以后,如果相關選購件出現性能性故障時,銷售者應當為消費者免費更換新的選購件 。相關憑證的保留
做為消費者,當銷售者或維修者為主機進行維修時,我們必須要求其在三包憑證的維修狀況中填寫相就的說明,并加蓋公章或其他能夠證明其身份的材料,以便我們能夠以此來向銷售者要求更換新機或退貨 。
最后說明一點:我們消費者在購買計算機時,千萬不要為了省錢,而不要購機發票,因為發票是三包的關鍵憑證 。

約定三包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你好朋友,約定三包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希望可以幫助到你

微型計算機三包規定可以的,你有權力要求退貨

微型計算機商品“三包”規定僅適用于“消費者”嗎?原來電腦在整機保修期內曾出現故障,拿到維修公司進行維修,經檢測是硬盤有壞道,維修人員說會向廠家申請更換硬盤,讓消費者等兩天,因消費者在購買電腦時只開了收據未開發票,于是,消費者在送修之前特意去經銷商處補開了一張發票,但是,現在維修站稱廠家不同意免費更換硬盤了,原因是補開的發票不能證明是個人購買還是公司購買,消費者認為該廠家是故意刁難人,于是來電反映 。中心已按照國家“三包”政策對該情況進行調解 。目前,我國關于電腦類產品的“三包”規定實施多年,依據“三包”規定解決了很多消費者的投訴,有效保護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隨著微型計算機的普及,該產品已經商品化,產品的使用者既可以是消費者,也可以是單位用戶,于是,在實施“三包”時出現一些新問題 。比如此投訴中,生產廠家認為:“這個“三包”規定僅適用一般消費者,不適用企業用戶或用于經營性的網吧等,因后者產品使用情況復雜,如普通微型計算機不能當服務器使用,如有特殊使用要求,產品的售后服務應按照合同進行約定,不適用“三包”規定 。”但是,對于本案消費者購買筆記本電腦時沒有提出特殊使用要求,只是補開了發票就被界定為企業用戶,即便是單位出錢購買的筆記本電腦由專人使用,難道產品也不享受三包嗎?事實上,對消費者或企業用戶的界定,主要是對產品使用條件是否超過產品正常承受的程度 。當產品在普通情況下使用,單位用戶也是消費者,同樣享受產品的三包規定 。第二十八條 屬下列情況之一的微型計算機商品,不實行三包中,沒有規定單位用戶不享受“三包” 。在生產者責任中,也沒免責對單位用戶可不執行“三包” 。

筆記本電腦 國家三包規定 是什么?幾天之內可以退啊?http://www1.ap.dell.com/content/topics/topic.aspx/ap/topics/services/zhcn/sanbao_warranty?c=cn&cs=cnbsd1&l=zh&s=bsd

1、戴爾的“三包服務”是什么?
答:戴爾計算機(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戴爾公司")將根據《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以下簡稱《三包規定》)提供修理、更換、退貨服務(以下簡稱"三包服務") 。

按照《三包規定》,在適用的三包期內,您可以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要求戴爾公司提供相關的"三包服務":

1) 如果在出售之日起7日內,您的戴爾產品(屬于《三包規定》所列的微型計算機或外設產品)出現《三包規定》所列性能故障,您可以要求修理、更換或退貨 。如您要求退貨,戴爾公司將負責免費為您退貨,并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

2) 如果在出售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內,您的戴爾產品(屬于《三包規定》所列的微型計算機或外設產品)出現《三包規定》所列性能故障,您可要求修理或更換 。

3) 如果在整機三包期內,您的戴爾產品(屬于《三包規定》所列的微型計算機或外設產品)出現《三包規定》所列性能故障且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戴爾公司負責免費為您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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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國家規定的電腦的三包內容是什么?1. 七日內免費包退貨
即自您購買之日(以正式購貨發票日期為準,下同)起7日內(含),如果您所購買的物品出現“微型計算機三包規定”所列性能故障,您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 。如您選擇整機退貨,銷售商將按照購買價格(以正式購貨發票價格為準,下同)一次性退清貨款 。
2. 八至十五日免費包換貨或修理
即自您購買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內(含),如果您所購買的筆記本微型機出現“微型計算機三包規定”所列性能故障,您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如您選擇整機更換,銷售商將免費為您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商品或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新商品 。
3. 整機一年內維修兩次以上仍不能正常使用免費包更換
即自您購買之日起一年內(含),如果您所購買的筆記本微型機出現“微型計算機三包規定”所列性能故障,且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您可以選擇整機更換或故障部件維修 。如您選擇整機更換,憑認證維修機構提供的修理記錄,將免費為您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商品或不低于原商品性能的同品牌新商品 。

求中國有關筆記本的三包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消費者在購買筆記本電腦時,對該品牌筆記本電腦的三包條例都一知半解,把主要精力放在本本的保修期上,而對具體如何三包不太注意 。首先,消費者要明確一點,所謂的三包,按照《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的規定,三包包括了“修理、更換、退貨”(第一條)這三個環節 。因此,商家所提供的三包不僅僅只是一個保修 。

其次,筆記本電腦并不是有些消費者認為的那樣,很難出現故障或者問題 。在如今價格戰的推動下,筆記本電腦顯得更加脆弱,稍不注意,就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 。因此,三包特別是保修環節,消費者要特別引起重視,否則將會給你帶來一些不必要的損失 。

在消費者維權日“3•15”即將到來之際,筆者帶領大家詳細的解讀一下筆記本電腦的三包條例,希望能對廣大的消費者有所幫助 。

解讀《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2002年9月1日實施的《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簡稱“微型計算機三包規定”),明確了消費者、銷售者、生產者、修理者這四方的權利和義務,而各大筆記本廠商的保修條款都是基于這個規定 。那么,作為消費者,我們要注意哪些規定呢?

第一,注意該三包規定只針對個人用戶 我國法律界所謂的“消費者”概念是:“為滿足個人或家庭生活需要而購買、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務的個體社會成員”,即自然人 。包括《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在內的相關法規條例(包括微型計算機三包規定、手機三包規定等)適用的主體都是法學概念上的“消費者”,也就是說,單位用戶不受三包法保護,只有個人用戶才能適用“微型計算機三包規定” 。因此,一些廠商在其保修條例中明確了這一點,比如IBM 。

單從法理上來講,IBM(DELL也算一個)并沒有違反規定,只是遵紀守法、恪守自己的原則而已 。至于HP、聯想等廠商愿意按中國的三包規定為單位用戶提供售服,只是表明他們有能力、有意愿、不分彼此的為自己的用戶多做些事 。

給消費者的建議 自己花錢購買的筆記本電腦,最好不要以單位的名義 。即使真的要以單位名義購買,應在購買前明確個人用戶以及單位用戶的保修是否相同,最好能通過廠商的售后服務電話來確認 。

第二,明確筆記本電腦的保修期 按照《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筆記本電腦(即筆記本微型機)的整機保修一年,主要部件保修兩年,具體規定可以見下表:

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圍上,大多數的筆記本電腦廠商都根據“微型計算機三包規定”來制定保修條例 。盡管如此,有些廠商的保修條例仍然存在較大的差異,主要的差異在這么幾個方面:

• 延長部件的保修期 。比如Acer將主板、CPU、內存、鍵盤、鼠標模塊等部件的免費保修期延長到3年,而NEC則把顯卡的保修期延長到2年 。

• 有限保修 。比如夏新規定第三年的硬件保修只收取成本費用,而華碩也有類似的規定 。

• 注冊延長保修期 。比如Acer以及華碩,都需要注冊才能將電池的保修期延長到一年 。其實這種做法有點違背“微型計算機三包規定”,不過最后的結果還是一樣 。

• 可以花錢訂購保修 。有些廠商,比如Dell,已經將售后服務作為商品出售,消費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進行購買 。不過,Dell在筆記本電腦上所采用的90天以及1年保修,嚴格意義上已經屬于違反《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的行為 。

• 同一品牌的本本,根據不同的市場定位來制定保修期 。比如IBM,高端的T、X系列整機質保三年(電池為一年),而低端的R系列均為整機質保一年,而HP、DELL也采用了類似的策略,將商務筆記本電腦的整機保修期定為三年,而家用筆記本電腦整機保修定為一年 。

給消費者的建議 購買時,消費者要明確本本的整機保修年限,以及主要配件的保修年限 。如果能訂購售后服務,那么應優先考慮延長保修時間,它可以為你節約不少的銀子 。至于其它的服務,可以根據自身的需要來選擇,用不著盲目的求全求大 。

第三,向經銷商索取正規的發票 很多消費者為了能以更低的價格買到筆記本電腦,不惜放棄索要發票的權利,這樣的舉動是不明智的 。根據“微型計算機三包規定”中第九條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辦理修理、換貨、退貨 。”

雖然有的筆記本電腦廠商可以只憑借三包憑證進行保修,但所有的筆記本電腦廠商都規定必需有發票才能辦理換貨、退貨 。因此,如果沒有發票,就意味著消費者自動放棄了換貨、退貨的權利 。此外,還要注意發票是否正規,有些廠商(比如IBM)對發票的檢查比較嚴格,哪怕是格式不對,都可能會拒絕提供三包服務 。

給消費者的建議 不開發票的話,筆記本電腦的價格也少不了多少,最多也就一百多塊,而一臺本本的價格往往幾千甚至上萬元 。因此,消費者不要貪圖這一百多塊的小便宜而不開發票,否則會失去退貨、換貨以及保修的權利,因小失大,很不劃算 。此外,消費者還要檢查發票開得是否正規,免得產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

第四,退貨、換貨的注意事項 購買后7天之內發現故障,并不是出現任何故障都可以要求退貨、換貨 。根據“微型計算機三包規定”,必須出現“在產品使用說明書規定狀態下,經維護不能正常啟動、死機”這樣的故障才能進行退貨或者換貨 。

對于購買后8日-15日之內出現故障而進行換貨的情況,以及在筆記本電腦整機保修1年時間內經兩次修理仍然無法正常使用而進行退貨、換貨的情況都要遵從這個規定 。至于有些廠商所推出的不滿意退貨制度,比如BENQ,屬于廠商自己的額外行為,目的是向消費者證明自己的實力,提高消費者對其產品的信任度 。此外,“微型計算機三包規定”還規定在維修過程中,如果出現無法按時修復的情況,不管屬于什么故障,消費者都有權進行退貨、換貨的處理 。

給消費者的建議 在購買筆記本電腦時一定要仔細驗機,特別在外觀以及液晶屏等方面,否則買回去出現問題的話,按照“微型計算機三包規定”,商家、廠商都有理由不給你退機或者換機 。

第五,注意不予三包的情況 根據“微型計算機三包規定”,以下這十種情況不實行三包:

(一)超過三包有效期的;
(二)未按產品使用說明的要求使用、維護、保管而造成損壞的;
(三)非承擔三包的修理者拆動造成損壞的;
(四)無有效三包憑證及有效發貨票的(能夠證明該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內的除外);
(五)擅自涂改三包憑證的;
(六)三包憑證上的產品型號或編號與商品實物不相符合的;
(七)使用盜版軟件造成損壞的;
(八)使用過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損壞的;
(九)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產品合格證的;
(十)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的 。

消費者要注意的是第(二)條,這句話按廠商的解釋就是如果使用非原裝部件,將失去三包 。比如,IBM的藍色快車就這樣規定:“使用非IBM制造或者售賣的部件”不能保修,而Acer的保修條例中也有注明“非宏碁原廠所配置的部件和軟件”不予保修,華碩的保修條例中也規定“未經華碩維修中心或華碩(中國)當地展示服務中心允許,擅自維修或更改機器配置”不屬于保修范圍 。

給消費者的建議 保留好原裝配件,切勿把原裝配件拿去賣掉,以免維修部門拒絕保修 。此外,在保修期內時,最好不要擅自拆開筆記本電腦,也不要把筆記本電腦拿給朋友、熟人進行修理,否則也會遇到維修部門拒絕保修的情況 。

第六,隨機贈品也應三包 消費者購買筆記本電腦時,很多商家會贈送一些贈品,那么這些贈品有沒有三包呢?在“微型計算機三包規定”的第五條“銷售者應當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的第六項中,就清楚的規定了“隨銷售的微型計算機商品一起贈送的微型計算機商品,應當負責三包” 。因此,商家應對屬于微型計算機商品的贈品�腥��?/P>

那么,哪些贈品屬于微型計算機商品,根據“微型計算機三包規定”,以下商品屬于這個范疇:臺式微型機主機、筆記本微型機、手持式個人數字信息處理設備、顯示器、掃描儀、針式打印機、噴墨打印機、激光打印機、UPS電源、調制解調器、光盤刻錄機、數碼相機、投影機、鼠標器、鍵盤、軟盤驅動器、硬盤驅動器、手寫板、電源、光盤驅動器、內存條、主板、CPU、聲卡、顯示卡、盤控卡、網卡、其他功能擴展卡、軟件、預裝軟件、隨機軟件 。看來,包含的商品種類還真不少,消費者要看仔細,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的權利 。

給消費者的建議 贈品只要屬于微型計算機商品,就應該得到相應的三包 。遇到拒絕為贈品提供三包的商家,消費者可以拒絕購買 。

第七,注意三包有效期限的算法 也許有的消費者對此不屑一顧,但在三包有效期限上咬文嚼字非常重要,說不定哪天就可以為你節約一大筆維修費用 。根據“微型計算機三包規定”的規定:“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貨票之日起計算,扣除因修理占用、無零配件待修延誤的時間 。

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而對于整機換貨后的三包有效期,“微型計算機三包規定”也做了規定:“整機換貨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由銷售者在發貨票背面加蓋印章,并提供新的三包憑證 。”

給消費者的建議 雖然出現這樣的情況很少,但“天有不測風云”,萬一你的本本正好在保修期就快結束的時候出現故障,那么這時,明確三包有效期限的算法顯得格外重要 。

解讀廠商的附加服務

全球聯保& 亞太聯保 廠商對本本的保修范圍一般只限于國內,也就是全國聯保 。大部分的筆記本品牌都建立起了比較完善的全國聯保,國內的售后服務已越來越大同小異 。對于大多數消費者來說,全國聯保已經足夠了,但對一些需要出國的消費者來說,萬一本本在國外出現故障怎么辦?為此,很多廠商,比如IBM、Dell、HP、Acer、東芝等推出了全球聯保的服務 。所謂全球聯保,就是在某個國家和地區購買的筆記本電腦,可以在其他國家或地區得到保修服務 。對于全球聯保,并沒有統一的標準,因此不同的廠商在保修的部件、年限、以及提供保修的國家和地區、保修的手續等方面的內容都不同,差異較大,這給消費者的購買帶來了一定的麻煩 。

除了全球聯保之外,個別廠商針對中國市場還推出了亞太聯保,比如Dell,不需要用戶再多花一分錢,免費將國內聯保升級為亞太聯保,只要你不去非洲、中東、歐洲等地,這樣的保修范圍已經足夠了 。

給消費者的建議 不出國的用戶就不要追求什么全球聯保,花多余的錢不說,還沒有什么實用價值 。而對那些購買了全球聯保的消費者來說,在國內只要憑借購買單據,維修部門就可以直接提供售后服務,但使用時要注意,大部分品牌都需要提前注冊登陸產品序列號,申請全球聯保,比如IBM 。如果需在他國接受售后服務,還涉及到廠商轉移資料的問題,即使是國際品牌,在國外服務中心尚未獲得產品咨詢之前,也可能會出現延遲或者拒絕服務情況 。因此,千萬別以為隨機攜帶了購機發票就萬事大吉,最好能登錄官方網站了解售后服務的詳細信息 。

售后服務電話 大多數的廠商都開通了800免費售后服務電話,這極大的方便了用戶 。而800免費售后電話的在線時間一般說來有三種:

• 正常的上下班時間 。比如夏新,其800免費售后電話的在線時間從周一到周五,上午8點到晚上6點 。

• 7天×12小時 。比如Benq在周一至周日的早8:00-晚8:00為用戶提供在線服務支持 。

• 7天×24小時 。其實就是所謂的全天候服務 。比如華碩、Dell(需要加錢)等等 。

而免費的售后服務電話,除了提供在線的服務支持以外,還有下面這幾種比較特別的服務 。

微機硬件系統的主要部件有哪些?計算機硬件系統
.微機有哪些主要部件?主板、cpu、內存、顯卡、硬盤、顯示器

我的微機考試題誰幫我解釋一下啊用鼠標選中正文的最后一段,然后點菜單格式——分欄,在出現的對話框中點第三個“分三欄”按鈕,再確定就可以了 。
選擇一個段落,點菜單格式——邊框與底紋,在菜單中顏色那里選擇一種顏色,寬度中選擇1 1/2磅,再點左邊的第二個按鈕(方框),右下角的應用于那里選擇“段落”,然后點對話框最上面一行的“底紋”標簽,選擇一種底紋,確定 。

誰能解釋下微機是什么意思微型計算機簡稱“微型機”、“微機”,由于其具備人腦的某些功能,所以也稱其為“微電腦” 。是由大規模集成電路組成的、體積較小的電子計算機 。它是以微處理器為基礎,配以內存儲器及輸入輸出(I/0)接口電路和相應的輔助電路而構成的裸機 。特點是體積小、靈活性大、價格便宜、使用方便 。把微型計算機集成在一個芯片上即構成單片微型計算機(Single Chip Microcomputer) 。由微型計算機配以相應的外圍設備(如打印機)及其他專用電路、電源、面板、機架以及足夠的軟件構成的系統叫做微型計算機系統(Microcomputer System)(即通常說的電腦) 。

為什么一些說明書上把電腦叫PC機?全稱personal computer,個人電腦的意思。
蘋果機:apple公司生產的Power Mac,采用Mac OS操作系統,使用G系列cpu 。
但是現在apple公司已經決定改用intel公司的芯片了 。
蘋果機以其絕妙的外觀和藝術價值,而受到一小群人的狂熱喜愛 。
所以,PC機包括蘋果機以及其他的比如IBM機等等 。。

微型計算機三包規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簡單的說就是7天包退,15天包換,1年包修 從去年 9 月 1 日電腦三包法頌布實施,好像是給了消費者一米粒定心丸,我們再買電腦就放心了,其實不然,法律是公平的,法律既要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時也要維護經銷商的合法利益 。要不如果把經銷商們打急了,就沒有人去做電腦這行的生意了,那我們找誰買電腦去?不過從我自己干電腦售后服務這一塊,好多消費者都沒有認真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下面就三包法的具體內容,關于電腦整機和計算機選購件部分談一談計算機產品的保修情況 。1. 整機 實行三包法以后,按照國家的規定,PC 整機的保修期限是 1 年,主要部件 2 年 , 主要部件包括 CPU,主板,內存,顯卡,硬盤,電源 。如果你仔細閱讀了三包法具體內容你會發現,三包法規定非常有利于購買品牌機,對兼容機的規定不是很多 。三包法中詳細規定了主機,外設商品在七日內,15 日內如有問題時可退可換,而沒有對選購件(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兼容機)進行相應的規定 。主機和外設兩次維修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由銷售者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商品 。在整機三包有效期內,如因銷售者既無同型號同規格的商品,也無不低于原產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消費者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并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不過三包法中的第十五條規定不是很好,如果消費者購買的主機或外設在兩次維修仍不能正常使用時,要求換貨的,需要按規定折舊率收取折舊費 。折舊費的計算日期自開具發貨票之日起,至退貨之日止,其中應當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時間 。國家規定的折舊為日 0.25%,如果你的機器在購買 400 天后出現問題,還沒有超過兩年,這時如果算折舊的話,已經沒有價值了,但是如果按發貨票價格退款,倒是很劃算,退回的錢即使買一臺高性能的主機后,還要有余錢 。在實際的應用中,經銷商為了自己的利益,都在鉆法律的空子,再加上消費者不了解三包的具體內容,更何況一些專門負責 315 的人員也不是很了解電腦三包的詳細內容,想退貨清款,幾乎沒可能 。2. 選購件 在沒有實行三包之前,主板,內存,硬盤,顯卡等還有保修三年的,但是自從三包實行后,保修期限都改為 1 年 。國家規定的是在 1 年內換新,并且換新后需要重新計算保修期限 。這里就有一個容易發生歧義的地方,那就是我在電腦公司買的是一臺組裝機,如果發生質量問題的時候,連續維修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時,這是商家是不會給你退整機的,只會對相應的故障件進行更換或修理 。因為咱們大家所認為的 “ 整機 ”,并不是法律意義上的整機,而是選購件,只不過我們購買的選購件,在電腦公司那里被裝在了一起,最后以整機的形式拿回了家 。因此我們在電腦公司購買的 “ 兼容機 ” 的三包只能按 “ 選購件 ” 的三包規定執行,哪個部件壞了,只能對哪個部件進行修理,而沒有兩次維修仍不能正常使用時,退換整機的說法 。請參考<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俗稱三包)第十七條如下: 第十七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選購件出現本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銷售者應當負責為消費者免費調換新的選購件 。選購件更換兩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并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有一點不錯,無論是整機還是選購件,只要更換了新品,其三包有效期將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3. 外設 在電腦三包中,顯示器,鍵盤,鼠標,光驅,軟驅等都屬于外設,保修期限都只有 1 年 。其中也有不少相矛盾的地方,主機里面規定了硬盤驅動器,電源屬于主要部件,但外設里面也有硬盤驅動器和電源,不知道實際應用中該按哪個執行? 在三包法第二十八條中也規定了不實行三包的條款: ( 一 ) 超過三包有效期的; 解釋:也就是通常所說的過保了,再修理當然要花錢了 。( 二 ) 未按產品使用的要求使用、維護、保管而造成損壞的; 解釋:這條有點麻煩,具體的使用要求不大好判斷是誰的責任 。( 三 ) 非承擔三包的修理者拆動造成損壞的; 解釋:也就是說,如果你的主機有故障時,在三包期內千萬不要私自拆開機器或請朋友或其他非指定維修單位進行維修,否則可能脫保 。“ 拆動造成損壞 “ 這幾個字如果理解成 “ 我拆了但是沒有損壞也應該是在三包之內,但是有沒有損壞,是誰說了算的,這個你考慮過沒有? ( 四 ) 無有效三包憑證及有效發貨票的(能夠證明該商品在三包有效期內的除外) 。解釋:三包的有效憑證是購機發票,并且是以購機發票的日期為計算日期,并不是以三包憑證來計算的 。注意:在購機發票上要注明購機的型號,名稱等相關內容,防止出現盡管有發票,但是也不能證明這張發票是自己的購機發票 。( 五 ) 擅自涂改三包憑證的; 解釋:這不用說了 。( 六 ) 三包憑證上的產品型號或編號與商品實物不相符合的; 解釋:當銷售者對你購買的機器進行維修時,如更換了相關部件時,一定要其在三包憑證是進行標注 。另外,不要因為品牌機的配置低,而私下與經銷商協商更換檔次更高的部件,如更換 40G 或 80G 的硬盤,在這種情況下,如果將來機器發生故障時,指定的維修站是不會給予修理的 。( 七 ) 使用盜版軟件造成損壞的; 解釋:在實際操作中這一點很難辯別 。( 八 ) 使用過程中感染病毒造成損壞的; 解釋:主要是 CIH 等能夠對硬件進行破壞的病毒,造成機器不能正常啟動 。( 九 ) 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產品合格證的; 解釋:三無產品是沒有三包待遇的 。( 十 ) 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的 。在整車三包有效期內,因嚴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計進行了2次修理,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附件二所列總成因產品質量問題,累計更換總成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或者附件三所列系統的同一總成或零部件因產品質量問題,更換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銷售商應當負責為消費者退貨 。本規定所稱嚴重安全性能故障是指汽車產品存在危及生命安全的質量問題,這種問題使消費者無法正常操縱控制汽車,或者使汽車產品存在起火等危險情況 。第三十一條 在整車三包有效期內,因產品質量問題修理占用時間累計不得超過35日;超過35日的,或者同一質量問題累計修理5次后,又出現質量問題的,消費者憑三包憑證、維護和修理記錄、購車發票,由銷售商負責更換同品牌型號整車,消費者接受更換時應向銷售商支付相應的合理使用補償 。修理占用時間的計算自消費者送修之時起,至交車之時止 。1次修理占用時間不足24小時的,以1日計 。第三十二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因汽車產品質量問題不能正常行駛或者不能行駛的,修理商應當提供現場修理,或者提供合理的拖運費 。每次修理占用時間(包括等待維修備用件時間)超過2日的,修理商應當負責為消費者提供備用車,或者由修理商與消費者協商后給予消費者合理的交通費用補償 。第三十三條 在損耗件三包有效期內,損耗件出現質量問題,修理商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負責更換 。第三十四條 在整車三包有效期內,符合本規定換貨條件的,因銷售商無同品牌型號整車的,應當更換不低于原車配置的同品牌整車 。無同品牌型號整車,也無不低于原車配置的同品牌整車,消費者要求退貨的,銷售商應當負責為消費者按發票價格退貨,消費者接受更換、退貨時應向銷售商支付相應的合理使用補償 。第三十五條 換貨時,銷售商應當向消費者提供新的合格的汽車產品,并提供新的三包憑證 。更換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 。第三十六條 按照本規定換貨的,銷售商應當自消費者要求換貨之日起15個工作日之內向消費者出具更換整車證明 。消費者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辦法》憑更換整車證明等資料辦理變更車輛登記等事宜,同時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車輛購置稅有關規定,憑更換整車證明、更換的新車發票及原車車輛購置稅原始完稅憑證辦理車輛購置稅變更手續 。更換整車時,所發生的國家規定的有關稅費由銷售商承擔 。第三十七條 按照本規定退貨的,銷售商應當負責為消費者按發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貸款購車的,銷售商應當按合同約定一次退清貨款),但消費者應支付因使用該車所產生的相應的合理使用補償 。同時,銷售商應當自消費者要求退貨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消費者出具退車證明 。消費者按《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車輛購置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2]118號)的有關規定,憑退車證明和車輛購置稅原始完稅憑證辦理車輛購置稅退稅 。第三十八條 按照本規定第三十條第二款、第三十一條第一款和第三十四條對整車更換或退貨時,消費者應向銷售商支付的合理使用補償費用的計算公式為:[(車價款(元)×行駛里程(Km))/1000]×n% 。使用補償系數n由制造商在0.5至1之間確定,并在三包憑證中明示 。第三十九條 在整車三包有效期內,銷售商應當自消費者要求更換、退貨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出答復意見 。超過15個工作日未答復,或者符合本規定更換、退貨條件而答復意見不符合本規定的,或者未按本規定負責更換、退貨的,視為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 。第六章 免責規定 第四十條 銷售商、制造商、修理商能夠證明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不承擔三包責任,但應當提供合理的收費修理: (一)汽車產品用于出租、租賃或者其他運營目的的; (二)無有效發票和三包憑證,又不能證明其所購汽車產品在三包有效期內的; (三)發票或者三包憑證上的產品品牌、型號、車輛識別代碼(VIN)與要求三包的整車產品的品牌、型號、車輛識別代碼(VIN)不符的 。第四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銷售商、制造商、修理商能夠證明不是由于產品質量原因造成的, 對于所涉及部分,不承擔三包責任,但應當提供合理的收費修理: (一)消費者購車時,以書面形式被告知汽車產品存在瑕疵的部分; (二)因消費者未正確使用、維護、修理產品,而造成損壞的部分; (三)使用說明書中明示不得改裝、調整、拆卸的,因消費者自行改裝、調整、拆卸造成損壞的部分; (四)非因產品質量原因發生交通事故而造成損壞的部分; (五)發生故障后,消費者自行處置不當,造成損壞的部分; (六)因不可抗力造成損壞的部分 。第七章 追償與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銷售商承擔三包責任后,可以依據與制造商、供貨商之間訂立的書面產品買賣合同或者相關法律規定,依向制造商、供貨商追償 。制造商或者銷售商與修理商訂立代理修理合同,因修理商原因給消費者造成損失,制造商或者銷售商承擔三包責任后,依照代理修理合同向修理商追償 。第四十三條 在三包有效期內,進口商按本規定向消費者承擔三包責任后,憑檢驗檢疫機構出具的檢驗證書,向境外供貨商追償 。第四十四條 銷售商、修理商、制造商破產、兼并、分立、變更的,其三包責任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第四十五條 消費者因產品三包問題與銷售商、制造商、修理商發生爭議時,可向消費者組織和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指定的質量投訴處理機構申請調解,必要時向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申請調解 。上述機構或組織應當積極受理 。當地質量投訴處理機構、消費者組織應當將受理的投訴信息按規定格式向國家質檢總局缺陷產品管理中心反饋 。上述機構或組織在受理和調節爭議過程中發生的費用由爭議雙方根據責任承擔 。第四十六條 銷售商、制造商、修理商未按本規定承擔三包責任的,消費者可向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質量申訴處理機構申訴,由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 。消費者與修理商因修理汽車產品發生爭議,可向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積極受理 。銷售商、制造商、修理商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更換、退貨要求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的,由產品質量監督管理部門、交通行政管理部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并予以公告 。第四十七條 消費者因三包問題與銷售商、制造商、修理商發生糾紛,可以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規定,與銷售商、制造商、修理商達成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裁決,沒有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十八條 需要進行質量檢驗或者鑒定的,可以委托依法設立并被授權的國家汽車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或者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指定的鑒定組織單位,進行質量檢測或者鑒定 。第八章 附則 第四十九條 本規定由國家質檢總局和交通部、國家稅務總局按職責分工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 本規定自 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 損耗件名稱 序號 類別 名稱 1 摩擦件 雨刷膠條、制動摩擦片、傳動皮帶、離合器片 2 定期更換件 空氣濾清器濾芯、機油濾清器、燃油濾清器、油液類、脂類 3 其它 輪胎、車燈、電路保護裝置、蓄電池、火花塞、減振器 附件二 涉及更換退貨的主要總成名稱 序號 總成名稱 主要零部件名稱 1 發動機 缸體、缸蓋、曲軸、凸輪軸、氣門、活塞、連桿、軸承、軸瓦 2 變速器 箱體、齒輪、齒輪軸類、差速器 3 車身(車架) 縱梁、橫梁、車身骨架、前后車門車罩、車門鎖體、 發動機罩鎖體 為了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明確移動電話機商品銷售者、修理者和生產者的修理、更換、退貨(以下稱“三包”)責任和義務,國家質檢總局、國家工商總局、信息產業部日前聯合發布第四號令,頒布了《移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將于2001年11月15日施行的《規定》共31條,其要點如下: 一、移動電話機商品實行誰經銷誰負責三包的原則 。銷售者與生產者或供貨者、銷售者與修理者、生產者或供貨者與修理者之間訂立的合同,不得免除本規定的三包責任和義務 。二、《規定》是實行移動電話機商品三包的最基本要求 。國家鼓勵銷售者、生產者作出更有利于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嚴于《規定》的三包承諾 。承諾作為明示擔保,應當依法履行,否則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三、銷售者在銷售移動電話機商品時,應提供三包憑證、有效發貨票,并準確填寫、加蓋印章 。應開箱檢驗,正確調試,介紹產品的基本性能,使用維護和保養方法以及三包方式和修理者 。四、修理者應認真記錄修理故障情況、故障處理情況和修理后的質量狀況,向消費者當面交驗修理好的移動電話機商品,并如實完整地在三包憑證上填寫維修記錄,承擔因自身修理過錯造成的責任的損失 。五、生產者(進口者視同生產者)應具有信息產業部頒發的電信設備進網許可證書;移動電話機主機機身貼有進網許可標志,并隨機攜帶該機型的產品使用說明書、合格證和三包憑證;保證移動電話機商品符合法定標識要求,符合產品說明書等明示的性能及功能 。六、移動電話機主機三包有效期為1年 。附件的三包有效期為:電池6個月,外接有線耳機3個月,充電器、移動終端卡、數據接口卡為1年 。三包有效期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計算,扣除因修理占用、無零配件待修延誤的時間 。七、在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依照本規定享受修理、更換、退貨的權利 。應當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辦理 。消費者丟失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且不能提供發貨票底聯或者發貨票(底聯)復印件等有效證據,但依照主機機身號(IMEI串號)顯示的出廠日期推算仍在三包有效期內的,應當以出廠日期后第90日為三包有效期的起始日期,銷售者、修理者、生產者應當按照規定負責免費修理 。八、在三包有效期內,移動電話機主機出現質量問題的,由修理者免費修理 。修理者應當保證修理后的移動電話機商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 。九、自售出之日起7日內,移動電話機主機出現說明書所列功能失效、屏幕無顯示、錯字、漏劃、無法開機、不能正常登錄或通信、無振鈴、撥號錯誤、非正常關機、SIM卡接觸不良、按鍵控制失效、無聲響、單向無聲或音量不正常、因結構或材料因素造成的外殼裂損等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修理 。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 。消費者要求退貨時,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并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十、自售出之日起第8日至第15日內,移動電話機出現上列性能故障的,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 。消費者要求換貨時,銷售者應當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主機 。十一、在三包有效期內,移動電話機主機出現上列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主機 。十二、在三包有效期內,電池、充電器、移動終端卡、外接有線耳機、數據接口卡等移動電話機附件出現性能故障的,銷售者應當為消費者免費更換同品牌同型號同規格的附件 。更換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單獨銷售的,按發貨票價格一次退清貨款;與主機一起銷售的,按退貨當時單獨銷售的價格一次退還貨款 。十三、送修的移動電話機主機在7日內不能修好的,修理者應當免費給消費者提供備用機,待原機修好后收回備用機 。十四、因生產者未按合同或者協議提供零配件,使維修者延誤了維修時間,并自送修之日起超過60日未修好的,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主機 。十五、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時間超過30日未修好的,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免費為消費者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機主機 。十六、符合換貨條件,但銷售者無同型號同規格商品,消費者不愿意調換其它型號規格的商品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免費為消費者退貨,并按發貨票的價格一次退清貨款 。十七、符合換貨條件,并且銷售者有同型號同規格移動電話機商品,消費者不愿意調換而要求退貨的,銷售者應當予以退貨,但對于使用過的商品應當按價款每日0.5%的折舊率收取折舊費 。十八、換貨時,應當提供新的商品 。換貨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由銷售者在發貨票背面加蓋印章,注明更換日期,并提供新的三包憑證 。十九、對于在經營活動中贈送消費者的移動電話機商品,應當按照該《規定》承擔三包責任 。
參考資料: http://baike.baidu.com/view/1303948.htm

國家三包指的是那三包國家三包指的是商品售出以后,再一定的期限內商品出現損壞或者任何質量問題,商家都要對消費者實行三包政策,三包政策包修、包換、包退,消費者有權利在三包期間,商品損壞的時候要求商家免費修理或者換新的服務!
筆記本三包的內容是什么?

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

文章插圖

筆記本三包指的是包修、包換、包退,具體內容如下 。1、包退7天包退規定的具體細則:產品自售出之日起7天之內,如果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者進行修理 。2、包換15天包換規定的具體細則:產品自售出之日起15天之內,如果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換貨或者修理 。3、包修包修規定的具體細則:產品自售出之日起一段時間內(具體時間由賣家在出售時決定),如果發生性能故障,消費者可以選擇進行修理 。擴展資料:三包有效期自提貨之日起計算 。筆記本等電子產品的三包有效期,整機分別為半年至一年,主要部件為一年至三年 。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消費者可憑修理記錄和證明,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產品或按有關規定退貨 。三包有效期應扣除因修理占用和無零配件待修的時間 。換貨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三包
微型計算機三包法 第十三條換機規則第十三條在整機三包有效期內,微型計算機主機、外設商品出現本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商品;同型號同規格產品停產的,應當調換不低于原產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 。

筆記本電腦的三包法內容是什么?廠家的說法是正確的,因為電池是易耗品,在國家三包法規定中不是筆記本電腦的主要備件,而維修站都是通過以換代修的方式,所以還是安照購買日期來保修的 。筆記本電腦主要部件有:主板,硬盤,內存,CPU,電源適配器,鍵盤,顯示屏 。只有更換主要備件時,更換后的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自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

手機平板電腦的國家三包規定是什么?手機保修一年 。平板電腦整機保修一年,主要部件保修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