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打學生怎么投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三章學校保護第二十一條:“學校、幼兒園、托兒所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第六章法律責任第六十三條:“學校、幼兒園、托兒所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
【老師打學生怎么投訴】投訴方法:
1、將被打情況首先向學校校長反映 。
2、如果學校校長對于此事不予處理或者袒護打人的老師 , 向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反映,期間要做好教師打學生的證據的收集 。
3、如果因舉報教師體罰學生而被學校或教育部門打擊報復 , 或者因舉報后仍然存在老師過度體罰學生的情況,可由被打學生家長以監護人身份向當地法院提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