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全額買房加名字還有用嗎 已婚人士要小心財產糾紛
婚前買房是許多男方家庭必做的一件事情,畢竟現在結婚沒有房子相當于沒有自己的家,更是有一些女方家庭說了 , 要是不能給她家女兒在房本上加名,那就不結婚 , 你認為婚前全額買房加名字還有用嗎?
結婚買房是必需品,當然 , 不是不能租房住 , 但是不管是從面子還是質量上,租來的房子跟買來的房子都差太多 。
至于現在人們爭議的婚前全款買房加名的問題,也有人表示了疑惑 。
網上有一位男生表示,自己就遇到了這樣的問題,自己和女友畢業后留在北京一起打拼,目前薪資差不多,兩人到手工資都是一萬塊左右 。
戀愛四年長跑,已經開始結婚,現在落戶北京,男方家在多年前給兒子就已經買好了房子,花了好幾百萬塊,而房子只記在了男生一個人的名下 。
現在的問題是女方家要求必須在結婚之前加上女孩的名字,否則就不結婚 。
對方給出的理由是缺乏安全感以及嫁得遠,但是男方父母并不同意,因為現在加名字并不是沒有用,如果鬧起了離婚,女方家不出錢也能分財產 。
鬧到最后,婚也沒結成,女朋友也分了手,男生卻說自己不傷心,如果女友覺得自己還不如一個房本安全感多的話 , 也沒有結婚的必要 。
很多人會好奇,不是說婚前一人全款買房和另一個人沒有關系嗎?
其實這也是一個誤區,網上不知道什么時候有一個“男方婚前全款買房,女方婚后加名沒用”的說安分 , 其實加名是有用的,加名的行為視為贈與 。
男方在婚前全款買的房子,婚后又加上了女方的名字,那么男方的個人財產就會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是這里的夫妻共同財產并不等于一人一半 。
據網上的數據顯示,婚前全款買房 , 又在婚后加名的情況,離婚時房子的分割比例在10%~50%之間 , 也就是說,加名很大可能拿不到一半 。
加名其實也分為兩種,第一種是登記為共同共有,也就是說加名但是不明確標注兩人所占的份額 , 只在不動產權證書上寫兩個人的名字而已 。
第二種則是登記為按份共有 , 這時候不動產權證書上不僅會有兩個人的名字,還會標清楚兩個人各自所占的份額 。
【婚前全額買房加名字還有用嗎 已婚人士要小心財產糾紛】其實婚前一方全款買的房子加不加名字,于情理上和沒出錢的一方沒有關系,一旦加了名字 , 就會有牽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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