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雙方離婚的,其父母沒有權利對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進行分配 。因為,屬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的所有權人是夫妻兩人,根據《物權法》規定,只有物的所有權人才有權對物進行處分 。因此,只有夫妻雙方有權對其所有的財產進行分配 。
【法律依據】
【離婚父母有權分配財產嗎】《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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