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懲戒+民事賠償 土地復墾綠起來

本文轉自:重慶日報
刑事懲戒+民事賠償 土地復墾綠起來
文章圖片
土地復墾整治前 。
刑事懲戒+民事賠償 土地復墾綠起來
文章圖片
土地復墾整治后 。 (涪陵區檢察院供圖)
“煙葉長勢很好 , 再過半個多月就可以收割了!”近日 , 涪陵區檢察院長江生態檢察官李姣再次前往該區焦石鎮楠木村 , 望著土地里一行行綠油油的煙葉在微風中搖曳生姿 , 心里愈發踏實 。
而正是檢察機關“刑事懲戒+民事賠償”的嚴格執法 , 才讓這片土地重新復耕綠起來 。
“養牛場”變成采石場
之前 , 這里卻是另一番樣子 。
楠木村地處武陵山麓 , 植被繁多 , 是天然的養殖場 。 得天獨厚的條件讓袁某動了心 。 2019年11月 , 袁某以妻子的名義注冊了涪陵區“養得多”肉牛養殖場 。 立項備案手續完成后 , 后續各類事項推進卻沒那么快 。 為加快進度獲取經濟利益 , 袁某心生一計:“先施工再辦手續” 。
于是 , 在未取得合法手續的情況下 , 袁某找來了施工方陶某 , 雙方口頭約定達成了一個“兩不來協議” , 即陶某為修建養牛場平整場地 , 挖出的石頭由陶某自行處理 , 同時袁某也不另行支付陶某平場費用 。 隨后 , 陶某又邀請了何某、羅某二人參與施工 。
不到4個月 , 袁某等人已開采石頭1.7萬余噸 , 銷售金額超70萬元 。 原本計劃建設的養牛場 , 卻變成了大型采石場 。 2020年底 , 當地鎮政府在調研期間 , 發現袁某等人存在非法采礦行為 , 遂將線索移送至公安機關 。
檢察機關精準定性“兩不來協議”
袁某是否具有非法采礦的主觀故意?礦產價值怎么估算?“兩不來協議”又如何定性?公安機關立案后 , 涪陵區檢察院長江生態檢察官辦公室依法提前介入引導偵查 , 并對證據的收集、提取、固定、鑒定以及案件的偵查方向、法律適用等提出具體意見 。 隨后 , 公安機關偵查完畢后 , 于2021年11月8日 , 將該案移送涪陵區檢察院審查起訴 。
“根據‘兩不來協議’ , 我并沒有販賣石頭從中獲利 , 怎么就是非法采礦了?”承辦檢察官李姣在審查案件中發現 , 袁某堅持聲稱“兩不來協議”是雙方簽訂的養牛場平場工程承包合同 , 并不是非法采礦 。
如何界定“兩不來協議”的性質成為突破該案的關鍵點 。 根據行刑銜接機制 , 李姣先后前往涪陵區規自局、涪陵區發改委等行政機關和挖掘機協會走訪調研 , 厘清該份民事協議與非法采礦犯罪行為之間的區別和聯系 。
礦產資源屬于國家所有 , 任何人不得隨意開采 。 經查 , 在該案中 , 袁某等人修建養牛場并未辦理相關手續 。 綜合各方意見 , 李姣判定 , “兩不來協議”因違反了法律強制性規定而無效 。
“我們自愿認罪認罰 , 之前還是不懂法 , 沒有意識到擅自采賣石頭的行為已經涉嫌犯罪 。 ”在強有力的證據面前 , 袁某等人主動承認了犯罪事實 。
18天完成土地復墾
案件事實清楚了 , 袁某等人也認罪認罰了 , 但采石場留下的深坑如何修復 , 涪陵區檢察院長江生態檢察官辦公室一直思考著 。
回憶起當時被破壞的情景 , 李姣仍記憶猶新:養牛場的開采范圍比原選址范圍擴大了10倍 , 非法占用土地面積近1萬平方米 , 更是向地表下挖了5-6米 。 通過無人機拍攝 , 可見一個面積巨大的深坑 。
“非法采礦不僅破壞了土地資源和生態環境 , 裸露的巖石地面還容易發生水土流失和次生災害 , 威脅當地老百姓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 ”李姣下定決心 , 要在最短時間內推動袁某等人先行復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