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錢沒錢還的人怎么辦

欠錢沒錢還分兩種情況:
1、暫時無力償還的,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債務應當清償 。暫時無力償還的,經債權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決,可以由債務人分期償還 。有能力償還拒不償還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強制償還 。”
2、永久無力償還的,只能就債務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也就是說債務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行,債權人就拿多少 。
法律依據:
【欠錢沒錢還的人怎么辦】《民法總則》第一百八十八條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 。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