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經偵發現證據不足的話 , 應該立即撤案 , 馬上釋放嫌疑人 。對于經過偵查 , 發現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 但不是被立案偵查的犯罪嫌疑人實施的 , 或者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夠刑事處罰的 , 應當對有關犯罪嫌疑人終止偵查 , 并對該案件繼續偵查 。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一百八十三條規定 , 經過偵查 , 發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應當撤銷案件:
(一)沒有犯罪事實的;
(二)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 , 不認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四)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涉嫌醉駕證據不足的案件要拖多久】(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的 。
- 債權人代位權訴訟舉證要什么證據
- 法律規定醉酒駕車要拘留多久
- 聊天記錄可以作為仲裁證據嗎
- 怎樣屬于騙婚行為要有哪些證據
- 被匿名惡意舉報怎么辦
- 如何收集家暴證據
- 醉駕叫陪酒的做筆錄是否可以
- 醉駕吊銷駕照五年怎么算
- 涉嫌強奸罪的可以取保候審嗎
- 派出所所長醉駕需要開除公職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