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款支付優先清償條件

工程款優先受償權的適用條件是:
1、建設工程承包人必須依照合同約定履行了全部義務 。建設工程必須按期完工,并經驗收合格 。
2、建設工程承包人行使先行催告權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不能直接將該工程折價、拍賣,而應當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 。
3、符合法律規定的實現程序、方式 。優先受償權的實現方式有兩種,即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 。
4、建設工程優先受償權的行使期限 。建設工程承包人行使優先受償權的期限為六個月,自建設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設工程合同約定的竣工之日起計算 。
【建筑工程款支付優先清償條件】【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條規定,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支付價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發包人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價款 。發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據建設工程的性質不宜折價、拍賣外,承包人可以與發包人協議將該工程折價,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將該工程依法拍賣 。建設工程的價款就該工程折價或者拍賣的價款優先受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