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傳銷怎么宣判

根據《刑法》第224條之一規定 , 非法傳銷的處罰如下:
【非法傳銷怎么宣判】組織、領導以推銷商品、提供服務等經營活動為名 , 要求參加者以繳納費用或者購買商品、服務等方式獲得加入資格 , 并按照一定順序組成層級 , 直接或者間接以發展人員的數量作為計酬或者返利依據 , 引誘、脅迫參加者繼續發展他人參加 , 騙取財物 , 擾亂經濟社會秩序的傳銷活動的 ,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 , 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并處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