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什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條規定 ,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 擾亂金融秩序的行為 。
準確理解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關鍵在于首先要堅持該罪的行為主體的不特定性和危害金融秩序的具體性的統一 。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 , 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 , 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 出具憑證 , 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的活動;所稱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 是指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 , 不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 , 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 , 但承諾履行的義務與吸收公眾存款性質相同的活動 。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是指什么】【法律依據】
《刑法》第176條 ,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 , 擾亂金融秩序的 ,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并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 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