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違約金數額的確定是應當遵循公平原則,根據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等因素合理確定 。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支付的違約金最多不得超過本人前12個月的工資總額 。但是,約定的違約金數額畸高的,當事人可以要求適當減少 。
【勞動合同違約金數額如何確定】【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114條,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適當減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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