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爭議后當事人雙方可以平等協商達成共識,也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以及依約定申請仲裁 。人民法院的裁判、調解以及仲裁機構的裁決、調解都是具有強制力;當事人雙方協議達成的共識和人民調解委員會的調解沒有強制力但是其效力等同于簽訂了新的合同 。
【保管合同爭議怎么辦】【法律依據】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者調解解決合同爭議 。當事人不愿和解、調解或者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當事人應當履行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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