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房貸怎么處理

(1)夫妻雙方共同貸款購買的房產屬于夫妻雙方共同財產 , 所以尚未還清的貸款也屬于夫妻雙方共同的債務 , 所以雙方必須共同承擔還款的義務 。
(2)如果兩個人感情破裂 , 離婚了 , 該負債仍然需要夫妻共同來償還 。但是如果夫妻雙方經過協商也可由其中一方進行償還 。
(3)如果離婚后購買房屋的一方無力支付房屋貸款 , 銀行仍有權向其配偶追償 。未獲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銀行償還了房屋貸款后 , 代償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償 。
也就是說 , 對外或者說對于銀行來說 , 債務人仍然是雙方 , 銀行可以向任何一方進行追償 。但是夫妻內部是可以約定房產歸屬以及債務如何分擔 , 但約定僅在夫妻雙方之間生效 , 不可以對抗債權人 , 如果銀行向約定不用分擔債務的一方主張了債權后 , 該方可以向另外一方追償 。
法律依據:
【離婚房貸怎么處理】《婚姻法》第三十九條規定 , 離婚時 , 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 , 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 , 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 , 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