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有房貸的房子為夫妻共同財產 。若房產的貸款尚未還清,則未還清的部分為夫妻共同債務 。由于房產為不動產,離婚則只能有一方獲得房屋所有權 , 獲得房屋的一方須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貸款的一半,剩余貸款部分由所有權人獨立償還 。也可以根據市值進行估價,減去剩余貸款,剩下的部分雙方平分 , 獲得房屋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應款項 。若雙方協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
【離婚房貸的問題到底該如何處理】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 。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 , 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
- 描寫努力重要性的名言
- 歷史上妲己怎么死的
- 物流在企業發展過程中的作用
- 關于清潔工的作文
- 暗無天曰的暗是什么意思
- 關于弓箭的成語有哪些
- 100字美文摘抄
- 最適宜姜的肥料是什么
- 菌類的營養價值有哪些
- 無功電表為什么比有功電表走的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