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一般只有離婚后才生效,備案的離婚協議有法定效力,除非雙方同意,一般不能更改,雙方協議更改,可以公證 。不同意更改,就只有法定事由才能撤銷變更,需到法院起訴 。
【法律依據】
【協議離婚生效后更改離婚協議嗎】《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9條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后1年,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 , 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法院應當受理;法院審理后,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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