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照A、B、C、D四個等第和實際分數記錄 。成績達到試題總分數的90%(其中思想政治、語文達到85%)及其以上者,記錄等第A,達到75%至89%記錄等第B , 達到60%~74%記錄等第C,59%及其以下記錄等第D , D為不合格等第 。
2、成績為“C”、“D”等第的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重復參加同一科目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高的一次記錄,但最高記錄等第為“B” 。考試成績為C等第,申請重考的學生,應當承擔試題費用(信息技術為技術支持費用) 。
【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介紹】3、內地西藏中學學生、新疆班及新疆在內地插班學生、外國留學生可適當降低合格分數要求 。
- 如何申請成績復查
- 本科成績單丟了考博怎么辦
- 美術統考成績可以復議嗎
- 7歲男孩生日祝福語
- 如何提升高三學生的英語成績
- 體測成績怎么查詢
- 如何提高初二學生的英語成績
- 雅思成績什么時候可以查
- 如何提高孩子的數學成績
- 如何查詢高考成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