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養關系如何解除

養父母與成年養子女關系惡化、無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協議解除收養關系 。不能達成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如果收養關系是經民政部門登記成立的 , 應當到民政部門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的登記 。如果收養關系是經公證證明的,應當到公證處辦理解除收養關系的公證證明 。
【抱養關系如何解除】《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條:收養應當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 。收養關系自登記之日起成立 。收養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辦理登記的民政部門應當在登記前予以公告 。收養關系當事人愿意簽訂收養協議的,可以簽訂收養協議 。收養關系當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辦理收養證的,應當辦理收養公證 ??h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依法進行收養評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