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賠償規定有哪些】代位賠償規定有:
1、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 , 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者請求賠償的權利 。
2、規定的保險事故發生后 , 被保險人已經從第三者取得損害賠償的,保險人賠償保險金時,可以相應扣減被保險人從第三者已取得的賠償金額 。
【法律依據】
根據《保險法》第60條 , 因第三者對保險標的的損害而造成保險事故的,保險人自向被保險人賠償保險金之日起,在賠償金額范圍內代位行使被保險人對第三人請求賠償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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