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責任認定書下來后是可以取車的,因為扣車就是為了收集證據 , 檢驗鑒定 , 而后確認雙方事故責任,法律上是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5日內就可以取車了,公安機關會通知的 。
【簽了責任認定書可以取車了嗎】《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八條自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通知當事人領取扣留的事故車輛 。因扣留車輛發生的費用由作出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承擔,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當事人領取 , 當事人逾期未領取產生的停車費用由當事人自行承擔 。經通知當事人三十日后不領取的車輛,經公告三個月仍不領取的,對扣留的車輛依法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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