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當防衛成立必須具備的條件

正當防衛成立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起因條件:
1、必須有不法侵害存在 。
2、不法侵害并非僅限于犯罪行為 。
3、不法侵害必須是現實存在的 。
4、不法侵害通常應是人所實施的 。
二、正當防衛的時間條件 , 是指正當防衛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進行之時實行 , 不能實行事前防衛和事后防衛 。
三、正當防衛的對象條件 , 是指正當防衛只能針對不法侵害者本人實行 , 不能及于第三者 。
【正當防衛成立必須具備的條件】四、正當防衛的主觀條件 , 是指防衛人主觀上必須出于正當防衛的目的 。
五、正當防衛的限度條件 , 是指正當防衛不能明顯超過必要限度且造成重大損害 。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十條規定 ,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 , 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 , 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 , 屬于正當防衛 , 不負刑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