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婚約書

【古代婚約書】在中國古代,男女雙方家庭 , 經過了求婚和許婚的過程 , 一旦達成了聯姻的動議就會簽訂一份婚約書,人們結婚要經歷傳統的六禮 , 后來又簡化為三禮 , 即納采,納征,親迎 , 無論是六禮還是三禮,都有一個核心的環節,那就是納征 ,  由于定婚,也就是納征,是一個很重要的環節,它決定了婚姻關系的成立,所以從法律的角度說,它有法律規定的程序方面的要件 , 一定要訂立書面的文書的,這就叫做婚書 , 從敦煌出土的文獻來看 , 在唐朝這個婚書有兩個部分組成,一方提出來的叫做通婚書 , 同意的這一方遞交的叫做答婚書,都有它相對固定的格式,在兩個文書的后面,都是由主婚人來簽署的,但是同時還有當事人、還有媒人、還有保人和他們的連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