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最高年限為:
(1)居住用地70年;(2)工業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4)商業、旅游、娛樂用地40年;(5)綜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
【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分別是多少】【法律依據】
《物權法》第一百三十九條,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 。建設用地使用權自登記時設立 。登記機構應當向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發放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 。(《物權法》將于2020年12月31號失效)
《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九條,設立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 。建設用地使用權自登記時設立 。登記機構應當向建設用地使用權人發放權屬證書 。(《民法典》生效時間為2021年1月1日)
- 網站建設服務公司如何選 昆明網站建設推廣哪家收費便宜
- 工程合同簽訂方式有哪些
- 如何進行高效團隊建設.ppt
- 省級重點建設專業是什么意思
- 建設銀行鉆石卡收年費嗎
- 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繼承嗎
- 如何設置各個應用的流量使用權限
- 怎樣買上海使用權房
- 建怎么組詞
- 別墅的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有多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