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減政策對教育培訓機構的規定 東莞雙減政策培訓機構資質要求

【雙減政策對教育培訓機構的規定 東莞雙減政策培訓機構資質要求】

雙減政策對教育培訓機構的規定 東莞雙減政策培訓機構資質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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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正規校外培訓機構須持有《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等證照,并張貼在培訓場所醒目位置,且按照辦學許可證審批的培訓項目來開展培訓業務 。家長可以通過公示的《辦學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查看培訓機構資質 。
如確需給孩子報學科類校外培訓,請謹慎選擇,做到“六不選擇”,以免因選擇不當,影響孩子健康成長或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
1.不選擇無辦學許可證而舉辦的校外培訓機構,該類機構屬無證非法辦學,學生合法權益無保障 。
2.不選擇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該類機構屬違規辦學 。
3.不選擇未在辦學場所顯著位置公示任課教師的教師資格證的校外培訓機構,該類機構教育教學質量沒有保障 。
4.不選擇課程內容超標超前、提供境外教育課程的校外培訓機構,該類機構屬違規辦學 。
5.不選擇繳納培訓費超過3個月或累計超60課時的校外培訓機構,合法權益容易受侵害 。
6.不選擇無廣東省統一編制的《校外培訓機構培訓服務合同》的校外培訓機構,拒絕不平等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