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律師出庭前準備材料有哪些

【原告律師出庭前準備材料有哪些】原告律師出庭前準備材料有:
1、起訴狀,必須由原告本人簽名 。原告是法人的,加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名;
2、原告是自然人的應提供身份證原件;
3、代理詞;
4、委托代理人代理原告提起民事訴訟的,原告簽字的授權明確的授權委托書等 。
【法律依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九條,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證據 。當事人經法庭許可,可以向證人、鑒定人、勘驗人發問 。當事人要求重新進行調查、鑒定或者勘驗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