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生的補助

貧困生助學金 , 由財政部通知規定 , 各學校有不同細則 。
【特困生的補助】各省教育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 , 要對現有中等職業學校 , 包括民辦學校和教學點的辦學進行一次全面清查 , 對在辦學條件、學校管理等方面與國家規定的標準、要求差距較大的 , 要給予警告 , 并責令限期整改;對整改后仍達不到標準的 , 要限制招生和在校生規模 。各省要將最后審定的具有舉辦學歷教育資質的中等職業學校名單于2011年3月底前報送教育部和財政部備案 , 同時抄送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技工學校抄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