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f和mlf的區別

央行向市場放水一般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買賣”,一種是“借貸”,SLF和MLF就是通過“借貸”,回購則屬于“買賣” 。
【slf和mlf的區別】SLF全稱常設借貸便利(StandingLendingFacility),是央行在2013年創設的流動性調節工具,為滿足金融機構期限較長的大額流動性需求 。
降準降息釋放流動性副作用較大,一旦釋放則無法對流動性進行有效控制 。SLF則可以根據市場情況抽緊流動性 。
SLF合格抵押品有國債、央行票據、國開行及政策性金融債、高等級公司信用債,央行會有一定抵押率來控制風險,期限一般為1-3個月 。
MLF全稱中期借貸便利(Medium-termLendingFacility),于2014年9月由中國人民銀行創設,發放對象與SLF一致,與SLF最大的區別就是期限長點 。
MLF期限為3個月,臨近到期可重新約定利率并展期,合格抵押品也主要為國債、央行票據、政策性金融債、高等級信用債等優質債券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