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違約責任賠償標準

1、出發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
2、出發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
3、出發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
4、出發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
【旅行社違約責任賠償標準】5、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