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因開發商原因致雙方在認購書約定的時間內未能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雙倍返還定金 。
(二)如因購房者原因在認購書約定的時間內雙方未能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的 , 購房者將損失定金 。
(三)在認購書約定的時間內經購房者與開發商協商,雙方對《商品房買賣合同》具體條款無法達成一致的,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已交納的定金 。
(四)如果開發商銷售未具備銷售條件的房屋,購房者可要求開發商退還定金,并要求開發商支付相應的利息損失 。
出現定金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按《認購書》中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
【法律依據】
根據《合同法》第115條規定,債務人履行債務后 , 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 。
【買商品房發生定金糾紛怎么辦】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 , 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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