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不完全履行主要有以下分類:
(1)違約瑕疵;
【合同不完全履行的分類有哪些】(2)損害瑕疵;
(3)部分履行;
(4)其他的不適當履行 。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規定,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 , 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 , 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
- 長期請假能解除合同嗎
- 勞動合同自己要留一份嗎
- 什么是CM工廠
- 拖欠工資解除勞動合同有賠償金嗎
- 合同法第八十條的內容
- 勞動合同里有些哪些內容
- 簽了勞動合同可以辭職嗎
- 用人單位不給簽勞動合同怎么辦
- 臨時工不簽合同違法嗎
- 合同變更可以分為哪些類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