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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甌海片區高中招生工作實施辦法
根據《溫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2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溫教基〔2022〕48號)精神,結合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實施辦法 。
一、招生錄取原則
(一)擇優錄取 。
全面衡量學生發展情況,既關注學生學業水平,又關注學生品德發展和身心健康;既關注學生共同基礎,又關注學生個性特長,在綜合評價、尊重選擇的基礎上擇優錄取 。
(二)一次錄取 。
實行全市統一的招生管理系統錄取 。每位學生可參加多種方式招生、填報多個志愿,但只有一次錄取機會 ??忌黄渲幸凰鶎W校錄取后將被鎖定,其他學校不再錄取 。不在全市統一招生管理系統錄取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學籍 。
(三)信息公開 。
各地各學校要提前將招生方案,包括招生計劃、招生對象和范圍、錄取辦法、民辦普高收費標準等招生信息,通過多種途徑向社會公開,以便考生及家長正確選擇報考高中學校 。
二、普通高中類招生辦法
(一)普通高中招生,根據招生計劃、考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平行志愿擇優錄取 。
(二)普通高中不得錄取生源地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下的考生或綜合素質評價測評等第未達5B的考生;省一級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學校不得錄取綜合素質評價測評等第未達2A3B的考生 ??忌趫罂继厣蛱亻L生時,其綜合素質評價相對應維度必須達到A等 。
(三)考生志愿填報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公布后進行 。報考甌海片區公、民辦普通高中及市區統籌招生(含公辦、民辦普通高中)的考生,均應在溫州市中招管理系統平臺上填報平行志愿,填報志愿時間3天 。
(四)普通高中實行分批錄取,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普高最低控制線公布后,依次錄取,每一批次錄取結束后,在規定時間內將錄取結果導入全市統一招生管理系統,以便考生和家長及時獲取信息 。未納入全市統一招生管理系統的考生,不得錄取 。
第一批次為中外合作項目和專門學校招生、特長生和特色生等自主招生 。在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公布后、志愿填報前,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專業測試成績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按照事先公布的辦法錄取并鎖定 。
第二批次為統一招生、統籌招生和名額分配招生 。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招生計劃、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在志愿填報后,按平行志愿方式錄取并鎖定 。
第三批為招生不足的民辦普通高中市域內招生 。在第一、二批招生結束后,市域內仍有空余學額的民辦普通高中經申報,通過征求志愿的方式在全市范圍內招收生源地普通高中低控線上且未被任何高中錄取的考生 。
(五)定向招生 。
甌海中學60%(含)以上的招生計劃以甌海區初中定向生和市區統籌定向招生形式分配到初中學校和所在行政區外的各區 。甌海一高以上一年度定向招生比例計劃分配到初中學校 。定向招生的對象必須是在甌海區報考且具有所在初中學校兩年以上(含兩年,其中一年為九年級)學籍的符合公辦普通高中招生條件的應屆畢業生 。在甌海區外就讀的甌海區戶籍考生不享受甌海片區普通高中定向招生資格 。定向招生方案另行公布 。
(六)特長生招生 。
普通高中學??筛鶕拘5霓k學定位和辦學特色,申請招收在體育、藝術、科技等方面有特長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招收人數不超過學校當年招生計劃數的 5%(足球項目計劃單列) 。具體按《溫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22年市局直屬普通高中招收特長生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溫教直〔2022〕66號)文件執行 。
(七)公辦普高市區統籌招生 。
溫州中學、溫州第二高級中學、龍灣中學、甌海中學、洞頭一中、國科溫州附屬高級中學(永強中學)面向市區統籌定向招生,其中面向甌海片區定向招生198人 。從2022年秋季初一新生(即2025年)開始,溫州中學、溫州第二高級中學、龍灣中學、甌海中學等四所學校面向市區統籌定向招生計劃原則上按初中畢業生數比例分配到學校 。溫州市第二外國語學校、溫州市第八高級中學、溫州市第二十二中學、溫州市甌海區第一高級中學等四所學校面向鹿城、龍灣(含經開區)、甌海、洞頭區統籌招生,其中面向甌海區招生92人 。
(八)民辦普高市區統籌招生 。
原則上招生計劃40%在本區域內招生,其余招生計劃按照各區錄取地人數比例分配到各區 。溫州市第五十一中學特色實驗班(英奇書院)50人,溫州市第五十一中學(甌海片區)70人,溫州中學國際部(溫州外國語學校)(甌海片區)55人,北大新世紀附屬學校(甌海片區)66人,溫州市英才學校(甌海片區) 114人,溫州東甌中學(甌海片區)118人,溫州市越秀學校(甌海片區)53人,溫州世外高級中學(甌海片區)32人,溫州市濱海高級中學(甌海片區)53人,溫州市沙城高級中學(甌海片區)53人,溫州市<洞頭區>樂成寄宿中學(甌海片區)53人 。
(九)創新實驗班招生 。
甌海區第一高級中學面向甌海片區招收創新實驗班2個班90人 。
(十)同分錄取原則 。
在錄取過程中,考生成績達到報考學校最低錄取線,若總分(含政策加分,下同)相同,按以下規則依次比較錄?。?br /> (1)按文化科目總分(不含體育科目)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2)在總分和文化科目總分均相同情況下,按語文數學總分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3)在總分、文化科目總分、語文數學總分均相同情況下,按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取語、數兩科中單科分數高的一科)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4)在總分、文化科目總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均相同情況下,按英語單科成績依次從高到低排序錄取;
(5)在總分、文化科目總分、語文數學總分、語文或數學單科成績、英語單科成績均相同情況下,并列錄取 。
(十一)甌海區戶籍在區外學校就讀的考生,回原籍(甌海片區高中)錄取的規定 。
1.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從2022年起,所有參加我市高中錄取的學生,均須參加我市學業水平考試 。本市戶籍在市內非戶籍地就讀的學生,根據學業水平考試報名時選擇的錄取地,結合審核結果參加相應錄取地錄取 。在市外學校就讀回溫參加高中錄取的學生,經戶籍地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參加我市學業水平考試后,方可參加戶籍地高中錄取 。
2.在溫州市內區外就讀的考生,在就讀學校報名并參加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 ??忌膶W業水平考試成績、綜合評價結果在全市范圍內有效,溫州市中招管理系統自動將上述成績和結果反饋至錄取地教育局 。
3.在溫州市內區外就讀的考生,報考甌海片區公辦普通高中的,不能再參加就讀地公辦普通高中錄取 。不回甌海片區公辦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只參加就讀地公辦普通高中錄取 。
(十二)市外普通高中招生 。
未經省廳統籌、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同意,任何公辦、民辦普通高中不得跨設區市招生 。對于違規招錄的學生,將一律不予辦理被錄取的考生電子學籍遷移手續 。
(十三)普通高中不得無計劃或超計劃招生 。公辦普高不能跨縣域招生 。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提前組織招生考試 。
三、招生紀律
【2022年溫州甌海片區高中招生政策 2022年溫州甌海片區高中招生政策及條件】市教育局成立高中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確保這項工作實施過程的公平公正 。凡發現有弄虛作假和舞弊行為者,一經查實,立即取消相關考生的錄取資格,并根據有關法規和招生政策追究當事人責任 。學生、家長、教師和其他社會人士對高中招生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現象和行為,或者對結果存在異議的,可向教育行政部門投訴 。
本文件由溫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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