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立案時間規定是怎樣的

刑事案件立案時間沒有明確規定,主要取決于是否存在可以立案的犯罪事實及相關證據 。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175條:公安機關接受案件后,經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且屬于自己管轄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予以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責任情形的,經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 , 不予立案 。
【刑事案件立案時間規定是怎樣的】對有控告人的案件,決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機關應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書 , 并在三日以內送達控告人 。